公屋聯會倡重建戶原邨優先置業 未補價居屋分租應設人均居住面積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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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聯會今日(6日)舉辦傳媒茶聚時指出,為加快舊公共屋邨的重建進度,建議可為受影響的重建戶,提供原邨置業機會,即若原址會重建資助出售房屋,可給予原有公屋租戶及原邨未宣布重建的租戶第二優先綠表購樓機會。
對於房協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優化計劃,公屋聯會認為,若計劃擴展到房委會轄下單位,應先訂立人均居住面積,以避免單位「劏房化」。

公屋聯會今日舉辦傳媒茶聚,建議給予原租戶及原邨未宣布重建的租戶第二優先綠表購樓機會。(王潔恩攝)

目前受重建影響的公屋戶,可擁有優先資格購買資助出售房屋;租戶亦可提早搬到其他屋邨,以騰空現有單位。

公屋聯會指出,根據現行政策,即使屋邨重建後,出租公屋戶並不能重返舊址居住;資助出售房屋也只能以普通綠表資格購買。聯會認為,為加快重建進度,並更妥善處理重建戶,日後重建屋邨原址若建資助出售房屋,可研究給予原租戶及原邨未宣布重建的租戶第二優先綠表購樓機會,僅次於現有重建戶,以提供原邨置業機會。

宜推先導計劃    先居屋、後租置

據悉,房協擬就「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推出優化計劃,可將整個資助單位出租;除了讓業主自行洽商租用事宜外,業主亦可交由非政府機構協助分租予兩個或以上基層家庭共住。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說,房委會未補價單位數目龐大,轄下合資格的出租單位多達40萬伙。他認為,若計劃擴展到房委會,應先推出先導計劃,由於居屋質素較租置單位高,故應先出租未補價居屋,租置單位稍後才推出,以免混亂。

他又指,為防止單位「劏房化」,建議仿效社會房屋訂立人均居住面積,如參考目前公屋每人7平方米的要求,又可設立標準租約。他表示,為增加業主出租誘因,可在稅務、差餉及地租上作出扣減或寬減。

綠白表比例應同時考慮綠置居

聯會又指,現時房委會的綠置居及居屋,均於兩個不同時段發售。若連計今年發售的綠置居項目,雖然居屋綠白表比例為5:5,但實際上綠表佔多數,達到7:3。他們建議,每年度的居屋及綠置居應一併籌劃,並一同計算共綠白表比例,比例可維持5:5,甚至6:4。

此外,聯會又建議,當局應及早公布該年度的居屋及綠置居選址及單位數目,使有意申請的人士可盡快掌握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