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豬瘟】病豬斷糧留屠房7天亡 涉違指引 豬農:好唔人道
本港一個月內連爆兩宗非洲豬瘟個案,而最新一宗個案的豬隻更曾在上水屠房內逗留7天,與其他豬隻「共處一室」,未知會否感染其他豬隻。
有活豬代理商對豬隻竟在屠房內停留7天大感詫異,直言一般而言兩、三天內豬隻就應被屠宰及出售到市場,「放耐咗會死﹗」有本地豬農質疑買手「唔知搞乜」。
業界透露,屠房的主管曾勸喻買手,不應把豬隻存放於屠房超過4天,而當局亦有條例規管豬隻在屠房的停留時間,由高級獸醫官決定。另外,食環署在上月初曾指,供港活豬一般只停留屠房一至兩日,《香港01》正向食物及衞生局、食物環境衞生署查詢,今次豬隻為何會逗留在屠房長達7天,以及責任誰屬。
食衞局今早(6月1日)指,根據食物環境衞生署搜集的初步資料顯示,有關豬隻在5月25日運到上水屠房,當時未出現非洲豬瘟病癥。
不過,涉事豬隻在昨天(5月31日)才病發死亡,換言之,病豬雖未現病徵,但在病毒潛伏期內,曾在屠房中與其他豬隻共處7天。
期間沒有糧食,無人照顧,「放耐咗會死!」
對於豬隻為何可以在屠房內停留7天之久,業界各有說法,代理內地活豬的香港農業專區公司董事總經理鄭嘉成表示,一般而言,一、兩天內豬隻應該已被屠宰,對有豬隻存放7天大感驚訝,「點可能放7日?」他又明言,豬隻如存放時間過長,期間沒有糧食,無人照顧,「放耐咗會死!」
買手有存起部分豬隻的習慣
本地豬農、香港禽畜業聯會主席莊忠平就質疑,事件或與買手有關,「唔知買手搞乜!」香港生豬肉食業職工會會長陳展明透露,買手一向有存豬的習慣,因每天活豬來貨量不一,有買手為以防萬一就會存起部分豬隻,「唔知聽日係咪夠豬,就會揀啲生猛嘅豬留,揀殘嘅劏先。」
鮮肉大聯盟副主席關國華:「最多留3日,舊貨走咗,新貨先可以嚟。」
豬肉買手、鮮肉大聯盟副主席關國華就解釋,買手並不會傾向存放豬隻太長時間,「最多留3日,舊貨走咗,新貨先可以嚟。」對於今次有豬隻停留在屠房中7天,他認為或是個別買手的做法,希望局方了解原因,又推測或與肉商有關,「可能肉商突然有急事,例如有意外,整親手,開唔到工,但又話唔好郁我啲豬」,令買手亦只好繼續把活豬存於豬欄內。惟他續指,上月初爆發首宗非洲豬瘟後,上水屠房的食環署總監曾勸喻買手,不應把豬隻存放於屠房超過4天。
香港豬肉行總商會理事長許偉堅在2018年接受訪問時,就稱政府規定豬隻需於到港後3天內屠宰,就算有『賣剩蔗』,最終亦會以賤價賣出。
本地豬農:7天斷糧,豬隻必然消瘦不少 好唔人道
豬隻停留在屠房長達7天,或會增加感染疾病的機會。本地豬農、香港禽畜業聯會副主席林榮源稱,豬隻在屠房時並無糧食,只有清水,7天斷糧,豬隻必然消瘦不少,身體會變得虛弱,「後尾幾日可能瞓咗喺度,起唔到身,有無力氣飲水都唔知,好唔人道!」他更認為,豬隻抵抗力會因而下降,更易感染疾病。他透露,以往亦曾發生屠房豬隻供過於求,有豬隻在3天內未能被屠宰的情況,不過當局會通知豬農「你隻豬過咗期喎!」,要求再次進行檢疫,才可被屠宰及出售到市面。對於今次有豬隻在屠房逗留7天,他直斥不合理及殘忍。
法例指未屠宰動物扣留時間由高級獸醫官決定
上月10日,本港爆發首宗非洲豬瘟時,食環署食物安全專員何玉賢曾表示,供港活豬一般只停留屠房1至2日,因此不會有足夠時間在屠房發病,再傳染其他豬隻的機會甚低。今次事件顯示,豬隻停留的時間與當局的判斷並不相符。
扣留所引致的風險及開支須由擁有人承擔
根據本港法例第139A章 《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規例》第9條,每隻被帶往持牌屠房或政府倉庫的動物,除非隨即屠宰,否則須扣留於該屠房或倉庫,並與其他動物分隔,扣留時間的長短由高級獸醫官決定,而因扣留所引致的風險及開支須由擁有人承擔。
《香港01》正向食環署及食衞局查詢,今次豬隻為何會逗留在屠房長達7天,是否經高級獸醫官批准,涉事死豬擁有人及相關的責任誰屬,港府會否向豬隻擁有人追究及由其承擔殺豬開支。
如逗留時間較短 或毋須令其餘4000多頭豬「枉死」
立法會議員鄺俊宇直言,事件反映如政府依照程序處理,涉事病豬在屠房逗留時間較短,或不會發病,亦毋須令其餘的4000多頭豬「枉死」,政府必須對此解釋。
陳肇始今天下午與業界開會後表示,若做到「日日清」屠房內豬隻,是最好防止非洲豬瘟爆發的方法,政府希望業界盡快做到「日日清」,而業界回覆需時溝通,希望時間縮至最少,日後豬隻進入屠房後4天內屠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