酗酒廚師三掟芝娃娃落地判緩刑 要求取回小狗被拒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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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劉詠琴在觀塘法院認罪。(資料圖片)

酗酒廚師溜狗時,一再把他的芝娃娃小狗如「擲飛碟」般掟落地,令小狗前腿骨骨折,廚師早前被裁定殘酷對待動物罪成,案件今早在觀塘法院判刑,律師求情時指廚師現已積極改善酗酒情況,由一日兩打啤酒減至一周一打,裁判官擔心小狗再受害,考慮過後判廚師入獄10日,緩刑一年,但小狗要交愛護動物協會照顧,被告得悉無法取回小狗說:「我想補償俾佢。」惟裁判官堅拒把狗歸還。

被告盧展樂,43歲,被指於去年5月2及3日晚在奧海城二期對開,殘酷對待一隻芝娃娃小狗。

庭上透露,該芝娃娃小狗是被告的竉物,當日被告帶牠到公園散步時,好心途人見小狗一瘸一拐, 遂上前問:「隻狗好似有啲問題,點解唔帶佢睇醫生?」被告沒有理會,更把狗放入斜孭袋,然後又突然拿出小狗,並將小狗到拋約5呎遠,小狗落地後繼續一瘸一拐走路,被告並對途人說:「我隻狗邊有事。」

途人勸帶小狗看獸醫 被告不理

該途人翌日晚上再遇上被告,再勸被告帶小狗看獸醫,並說願為小狗出醫藥費,甚至幫被告照顧小狗,被告再拿起小狗並掟落地,並向梁說「邊有事」,之後再在途人面前將小狗拿起,像「掟飛碟」盤將小狗掟至7呎對開地面。

惟被告當晚帶小狗到寵物店聲稱「隻狗跛左」,女店主為小狗安排見獸醫,獸醫指小狗左前足骨折,傷口不能自然癒合,須花1萬元做手術,店主代為墊支1,200元,但被告稱無錢,想問店主借錢,店主拒絕,被告報警指店主偷狗。卻因而被揭發虐畜。

被告情緒低落及酗酒 會對人或動物作暴力行為

被告心理報告指他有情緒低落及酗酒,若沒有改善可能會對人或動物出現暴力行為,故重犯機會高。但辯方律師指被告已減少喝酒,亦沒有扭曲心態或長期虐待動物,本案情節也未算最嚴重。

案件編號:KTCC507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