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業涉貪案】馮認與陳婉玉如「夫婦」 表證成立將自辯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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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前副秘書長馮永業,被指收取賭王何鴻燊姨仔陳婉玉51萬港元,作為購買半山單位的訂金,以優待陳或其相關的3間公司,二人就受賄、行賄等罪繼續受審。庭上今(27日)爆出,馮永業在警誡下向廉署人員承認與陳關係猶如「夫婦」,卻沒名份,又稱二人有長期關係,但「唔敢俾老婆知」。兩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馮將出庭作供。

被告馮永業(55歲)及陳婉玉否認受賄、行賄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共3罪。

警誡下稱「愛情嘅發生喺同公務無關」

控方今傳召首席廉署調查主任李景成作供,代表馮永業的資深大狀謝華淵盤問時指出,馮在2016年11月3日被捕後,與廉署錄取口供時,在警誡下承認與陳有關係又形容他與陳關係「好似夫婦」,但沒名份,又屬長期關係,為「十幾年好好嘅朋友」,但「唔敢畀老婆知」,又向廉署人員表示「愛情嘅發生係同公務無關」,證人確認。

案件編號:DCCC76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