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張君銘家中昏迷猝死 曾審佔旺案佛光街野戰案
最近才審理過香港導遊胡彥南襲擊內地遊客苗春起案的裁判官張君銘,昨晨在長沙灣家中昏迷不醒,送院後被證實死亡,司法機構昨晚公布張官死訊。
享年 44 歲的張君銘,於香港出生,1995年在香港城市大學獲法律學士學位,翌年考獲法學專業證書,1999年考取得仲裁及爭議解決學文學碩士學位,期後亦於2000及2004年分別在城大及港大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他於1996年取得大律師資格,1997年私人執業,2009年起獲司法機構委任為裁判官。
張官於昨天早上9時許,被母親發現在長沙灣泓景臺寓所昏迷不醒,救護員到場替張急救後送院,後證實死亡,警方經調查後相信事件無可疑,死因交法醫剖屍確認。司法機構於昨晚近凌晨才發出新聞稿公佈張官死訊,並稱部們將深切懷念他。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對張官離世感惋惜
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對張的離世感到十分惋惜,並向他的家人致以最深切的慰問。
張官本來今早仍要到九龍裁判法院上班,他所坐的第13庭原定要處理4宗案件,包括一宗涉涉襲警及拒捕的案件進行審訊,另在兩宗提訊及一宗判刑案件,今天全部轉到第一庭再排期,其中一名原為張官審理案件的被告,其代表律師亦在奖圵特意對張官離世表示遺憾,該案亦因審期受影響,須再排期至9月審訊。
曾審理佛光街「野戰」案
除了近期審理過胡彥南案,張官在司法機構的6年多也處理過不少矚目案件,包括去年兩名在香港讀大學的內地生在佛光街街頭「打野戰」案,兩名被告最後均認罪及被判社會服務令,就是由張官審理。
由於張官近年主要駐九龍城法院,過去兩年他也處理過不少佔旺期間發生的案件,包括17歲學生涉嫌在佔旺清場夜襲擊軍裝警員案;另外兩名男子在九龍城法院門外向黃之鋒擲蛋案,亦是由張官審理,該兩被告最後被判入獄兩星期。
張官曾處理多宗佔旺相關案件
張官在審理17歲男學生的案件時,他根據現場拍得片段,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他在裁決時亦曾說過:一般的襲擊案均「易檢控難反駁」,對警方證供感懷疑,並曾建議轉介此案到投訴警察課跟進。而在兩男子向黃之鋒擲蛋的案件,他原本只判兩名認罪被告各罰款3000元,律政司認為刑罰太輕要求覆核,張官改判二人社會服務令,惟二人卻沒有遵守服務令要求,張官指兩被告以佔領運動令他們收入減少,從而犯案等求情理由不能接受,不遵守法令則無悔意,判二人入獄兩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