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釋法遊行案 被告求情稱市民對釋法反應不如前 重犯機會低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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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等9人於2016年不滿人大釋法,在遊行示威時與警方衝突,其中6人今(15日)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另有兩人早已認罪。吳文遠的律師今求情時稱,現在市民對釋法的反應已不如前,相信吳再重犯的機會極微,而多名年輕被告亦稱現已減少參與社運,希望法官輕判。官最後把案押後至9月11日判刑,各被告准繼續保釋。

吳文遠的律師求情時指,市民對釋法的反應已不及當年,相信吳重犯機會低。(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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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名被告中,除林朗彥及林淳軒開審前已認罪,其餘7名被告包括:吳文遠、葉志衍、盧德昌、周樹榮、周嘉發、鄭沛倫及陳文威,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非法集結、襲警、阻差辦公等共8罪,最後只有年紀最長的周樹榮全部罪名不成立,獲當庭釋放。(各人定罪情況詳見下表)

5人推鐵馬裁非法集結罪成

裁判官黃雅茵裁決眾人定罪時指,吳文遠曾爬上並搖動鐵馬,並呼籲他人加入

,這會破壞社會安寧,因而裁定他兩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罪成;另4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的被告,全部均有爬上或推動鐵馬,並意圖是衝擊防線,也屬粗暴及擾亂秩序的行為,陳文威原面對的另一項非法集結罪,因未能肯定他有無主動推鐵馬,故其另一罪名不成立。

兩人阻警帶走吳屬阻差辦公

最年長的被告周樹榮,官形容他爬上鐵馬,但未能確定他曾否搖動鐵馬,而他站上鐵馬亦不能顯示他與另4名被告有相同目的,故判他非法集結罪不成立。

至於葉志衍及周嘉發均被控阻差辦公罪,官指警方帶走鐵馬上的時吳文遠,兩人拉著吳,是阻繞執法,故裁定二人罪成;周另被控一項襲警罪,官稱不能排除周當時是真誠地誤以為警方想襲擊一名示威者,故裁定其襲警罪不成立。

市民對釋法反應大不如前

代表吳文遠的郭憬憲大律師求情指,吳在案發時並無案底,現在亦只有涉嫌披露廉署調查人士的案件等候上訴結果。郭又指上訴庭早前就「雙學三子」所涉的衝公民廣場案下的判刑指引,並不適用於本案,因這案在該判詞之前發生,不應具追溯力。郭續說,社會環境已轉變,現今市民對人大釋法不會如當年般大反應,故吳重犯機不太,建議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量判。

周曾多次路不拾遺

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的被告周嘉發,其代表大律師陳偉彥求情時指,周畢業於港大營養學系,但他放棄成專業人士,選擇為社會服務。他形容周一直守法,沒有案底,奮勇高尚,周只為保護其他示威者而赤手擋警棍,阻撓警方執法僅3秒。律師又指,周於2011至2018年間曾8次路不拾遺,有次更涉及萬元款項,並表明無人認領也毋須將財物轉給他,希望法官能考慮非監禁刑罰。

其餘被告參與程度不高

鄭沛倫的律師求情時稱,鄭當時是嶺大學生會會長,學生會有份參與遊行,他有責任保護同學,無預計情況會如此發生,當時欄內擠擁,並非可隨意離開;其餘被告如葉志衍及林淳軒等,已少了參與社運,其餘被告亦稱他們參與程度不高,希望法庭會考慮判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最後決定先為葉志衍 、陳文威、盧德昌、周嘉發、林淳軒索取社會服務令,並將裁決柙後至9月11日。

案件編號:WKCC365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