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ox奪命案】醫生李宏邦涉圖誤導警員提堂 疑稱事主哮喘求醫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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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女經理張淑玲去年在診所注射Botox後喪命,警方經調查後,控告整形外科醫生李宏邦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等共21項罪名,當中疑涉訛稱女事主因哮喘病求診,案件今(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透露日前取得死者的毒理報告,但尚未有驗屍報告。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5日再訊,以待控方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被告續獲准保釋。
被告在診所內犯案
被告為86歲醫生李宏邦,被控2項「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12項「沒有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罪」及7項「沒有以附表1指明的格式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罪」。他被指於去年11月11日,在尖沙嘴堪富利士道8號格蘭中心1706室,李宏邦醫生美容整形集團診所干犯以上罪行。
涉訛稱女死者因哮喘求醫
該2項「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指他提供虛假資料,即張淑玲當日因哮喘到診所求診,以企圖誤導高級警員及警署警長。
控方指事件涉及打Botox針致死,而今日的控罪以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起訴,因檢控期限先提堂。至於死亡事件,控方表示不久前取得毒理報告,需轉交病理學家深入調查,另需等候驗屍報告。
被告幼子亦是醫生
被告在港的診所有2間分店,月入15萬。被告與六旬妻子同住,育有5名子女,其中3名子女在外國工作。其33歲的幼子也是醫生,兩父子一起工作。裁判官准被告的保釋金由5萬增至20萬元,期間不得離港,但准他於本月13至26日往紐約出席家庭聚會。
女死者張淑玲,52歲、於瑞士寶盛私人銀行任職,她去年11月注射Botox後突然昏迷,送院搶救一日後不治。
案件編號:KCCC128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