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靜期】美容業促擱置立法 消委會反擊:業界自願制約成效不彰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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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建議為美容和健身服務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多個美容業團體今日(5日)開記招表明反對,又引述調查結果指近半受訪業界表明或因而「執笠」。
消費者委員會今日(5日)傍晚發新聞稿回應指,美容業的高壓銷售手法為人詬病,惟業界推行的自願性冷靜期,多年來成效不彰,有必要强制立法,增加阻嚇力,亦可直接維護消費者權益。
不過,消委會強調,無單一方案可解決所有問題,必須多管齊下,包括立法加強規管、業界自律和嚴守法規,以及加強消費者教育等。
消委會表示,過往業界的自願性冷靜期,一般都受不同條款細則所約束,有違原意。立法設立强制性冷靜期,則可增加對不良商戶的阻嚇作用,提升消費權益的保障,長遠重建業界形象和消費者的信心。消費者在遇到高壓銷售時,毋須提出理由,亦可盡快取消交易,取回付款,直接維護消費者權益。
至於濫用等執法問題,消委會認為政府的建議已作允份考慮和作出平衡,亦希望業界持開放態度提出意見,讓立法工作盡快得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