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包師狂灌紅酒加威士忌 醉拳打死的士司機判囚5年

撰文:陳雯慧
出版:更新:
法官杜麗冰指關注到近日常有夜間的士司機遇襲的案件。(資料圖片)

喝至酩酊大醉的麵店師傅,不滿的士司機去錯了地點,不只無付車資,更發酒瘋般狂毆司機的頭部、胸口,並出言恐嚇。期間有兩熱心途人上前阻止,惟麵店師傅繼續襲擊司機至司機墮地。司機其後送院接受治療,三日後因腦部嚴重受創而死亡。被告今在高院承認一項誤殺罪名,法官杜麗冰指司機只是合法地以駕駛的士謀生,為了阻嚇如被告般的無故暴力事件再發生,判處被告即時入獄5年。

被告葉漢銘(28歲)承認一項誤殺,指他於於2015年6月14日在香港非法誤殺的士司機黃來陞(55歲)。被告過往曾有16次案底,包括毆打襲擊、普通襲擊、勒索及非法禁錮等。

官斥被告令一無辜生命損失

杜官判刑時指,注意到近來越來越多的士司機,尤其夜更的士司機被指去錯路線、兜路而受不必要的暴力對待,案中死者年老、滿頭白髮合法地以駕駛的士謀生,被告在案發時不是一時酒醉,毆打死者一下,而是即使有二位熱心途人阻止,死者走向保安員更亭,被告仍繼續毆打死者,最終令一個無辜生命損失,須判阻嚇刑罰。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在麵店廚師,月入15000至18000元,育有三名子女,案發當天因慶祝幼女二歲生日而到尖沙嘴東慶祝,喝下大量紅酒加威士忌,當日上的士時,他已酩酊大醉,事後被捕他向警員說自己大醉,對襲擊事件毫無印象。

兩途人曾勸止 但被告不理繼續毆打司機

案情指,2015年6月14日淩晨1時30分,屯門富泰邨一保安看見被告和事主發生爭執及打鬥,互毆面部2、3下。另一名男途人正欲泊車到停車場,看見兩人打鬥,下車阻止,此時見到滿頭白髮的事主臉部流血,被告則滿身酒氣,又用粗口大罵死者。

被告再用雙拳4襲擊事主胸口兩下,事主倒地,還踼事主,又摑事主的臉叫:「不要扮死,起身。」另一女途人經過,着被告不要打老人家,並致電報警。被告其後離開。

事主即時被送入屯門醫院,並錄取口供,指被告下車時指責他要求去天水圍,但事主卻載他到屯門富泰邨,加上被告無付款,雙方發生爭拗。之後死者送去檢查,除了頭部和胸口多處瘀傷、紅腫,頭部嚴重受創,三日後事主終告不治死亡。

案件編號:HCCC6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