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德體育園2023年下半年竣工 工程延誤每日罰款430萬元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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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德體育園今早(23日)舉行動土儀式,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顯示,中標公司即新世界及新創建,需於合約期起54個月內完成建造,預計2023年下半年竣工,如有延誤,則需繳付每天430萬元的違約賠償金;建造期間另需提供保證金及財政擔保。
民政事務局又指,會以續效指標評核營運體育園表現,不達標者需繳交罰款,例如草坪狀況倘現異樣,致主場館或公眾運動場的訂場申請被不合理地拒絕或取消,每次事故分別要罰50萬元或5萬元;另逾時不呈報傷亡事故,或可致負評報道事件,亦會罰款。如公司持續不達標,將被提早終止合約,當局亦引入「有賞有罰」機制,倘超額完成舉辦活動目標,每日可獲50萬元獎勵金。
政府承諾,會於第10個營運年度終結前,進行中期檢討,檢視公司表現。

政府規定,中標建造營運的公司,需於合約期起54個月內完成建造,預計2023年下半年竣工,如有延誤,則需繳付每天430萬元的違約賠償金。(張浩維攝)

民政事務局文件指,體育園營運前約1年,當局會成立高層次的諮詢委員會,就其策略、業務拓展、管理提供建議。營運期間,當局轄下的駐場團隊會監督營運公司的表現,以及與體育園成立聯合檢視委員會,每季開會討論業務策略及營運事宜;園方管理團隊亦需向當局匯報包括場地租訂、投訴及維修保養事宜。

當局又設立一系列的續效指標,檢視園方的管理成效,涵蓋範圍包括設施使用率、活動數目及出席人數。首5個營運年度,體育園需分別於主場館及主場舉行最少40日及76日體育活動,出席人數每年需最少有60萬人,否則將按日及按人頭罰款。另緊接的5個營運年度,指標亦進一步提高。不過,當局同時列明如園方可超額完成於主場館舉辦活動的目標,即每年10日、每次有2萬人出席,每超出一日將可獲50萬元獎勵,但前提需在年度總收入逾6億元始適用。

當局又於草坪系統、場地保養、安全保安等設下規範,若園方沒有按時呈交文件每日罰1.5萬元。當局又表明,致命或嚴重受傷事故,需即時呈報;另可引起媒體負面報道或負評事故,或令政府聲譽受損事故,則須在承辦商知悉事故後1小時內呈報,否則將按逾時鐘數收取罰款,前者每逾時30分鐘,罰1萬元、後者每過1小時,則罰1萬元。

據總綱發展藍圖顯示,啟德體育園將毗鄰港鐵啟德站及宋皇臺站,並直達海濱。主場館將提供5萬個座位;室內體育館主場,則可容納1萬個觀眾座席。(立法會文件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