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僅六成中高齡就業計劃僱員留任逾半年 兩年跌一成半
勞工處現時推行中高齡就業計劃,審計署今(17日)公布《第七十二號報告書》, 提及當中問題。
審計署在報告中提到,過去不少合資格僱主未有申請中高齡就業計劃,申請計劃的僱主只佔合資格的總數兩成。
同時報告又提到,在2017年只有約六成中高齡就業計劃僱員在留任超過半年,相較2015年同期,數字下跌了近16%。審計署建議勞工處檢討計劃成效,並協助在留任方面有困難的中高齡求職人士。
勞工處現時推行中高齡就業計劃,透過向僱主發放培訓津貼,鼓勵僱主聘用年滿40歲或以上的求職人士,並為他們提供在職培訓。而按照計劃,參加的僱主要為40歲至60歲以下僱員提供3至6個月的在職培訓,而60歲或以上僱員則為6至12個月的培訓。
然而審計署提供的數字顯示,在2014年至2018年間,合資格並提交申請的僱主平均每年僅565宗,佔合資格就業個案2,660宗的21.2%;換言之超過兩成的僱主即使聘用合資格的求職者,但都仍未參加中高齡就業計劃。
僱主聘長者非為政府津貼
據勞工處的答覆,中高齡就業計劃辦事處會致函符合申領資格的僱主,邀請他們參加計劃,並對每名未回覆的僱主最多致電三次作跟進。申請所佔百分比偏低,勞工處解釋是因為部分僱主聘用年長人士並非為政府津貼,而且有公司更認為,如申請有關津貼或會對公司形象帶來不利影響。
而在參加計劃的就業個案留任期方面,2017年4月至9月間61.8%個案在半年內離職,相較2015年同期的77.7%,跌幅達15.9%。
審計署建議,勞工處應採取措施鼓勵僱主參加計劃,並應檢討計劃在推動聘請中高齡求職人士方面的成效。署方認為,勞工處亦要監察獲發津貼的就業個案留任率,並協助在留任方面有困難的中高齡求職人士。
目前中高齡就業計劃容許僱主延長僱員在職培訓時間,最長者可達12個月。為了查明僱主有否在僱員完成培訓後繼續聘用有關僱員,審計署又建議勞工處應紀錄最少12個月的留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