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入稟反告經理人 指被迫參與不合法活動 求取回作品版權等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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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紫棋(G.E.M.)早前遭經理人公司蜂鳥音樂入稟控告,蜂鳥音樂指鄧破壞合約,令蜂鳥音樂損失逾1.2億元。鄧日前入稟反控告蜂鳥和其CEO張丹等人,指他們在期內作不法行為,並逼她參與,又在未得其同意下在中港把她的名字註冊,因而要求法庭頒令簽訂的合約已完結。並要求取回音樂作品版權、商標和YouTube頻道控制權,鄧並要求經埋人公司等,因鄧的損失而作出賠償。

G.E.M.鄧詩穎(鄧紫棋原名)入稟反告蜂鳥音樂等。(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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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為鄧詩穎(鄧紫棋原名),被告為蜂鳥音樂有限公司、張丹、蜂鳥音樂的Bernard Groinig(又名LUPO)、李蕊。

指被告涉不法活動迫G.E.M.參與

入稟狀指,鄧紫棋於2007年和2011年與蜂鳥音樂簽訂合約,包括獨家經理人合約。惟蜂鳥於2014年3月,迫使鄧紫棋簽訂新的經理人合約,為期5年,至本年3月完結。此外,因蜂鳥音樂作出虛假陳述,令鄧簽下作曲人和歌手合約。

鄧又指多名被告從事不合法的活動,逼使鄧參與。雖然合約於2019年3月完結,惟被告仍接下完結後的工作,並嘗試強迫她在合約結束後繼續表演。

要歌手負擔宣傳費用

此外,被告處理鄧的事業時,損害鄧的利益和聲譽。被告又不當地把鄧的收入給予第三者,並就開支分擔作虛假陳述,誤導及有違行內一貫做法,令歌手要負擔自己的宣傳費用。

鄧續指,被告的虛假陳述下,她就此自2017至2018年舉行的「G.E.M. Queen of Hearts世界巡迴演唱會」,支付484多萬元的費用。被告擅自從她的收入中扣除,並拒絕支付酬金予鄧。

未得同意註冊其名字商標

此外,被告又在在未得到鄧同意下,在香港和內地註冊G.E.M.或鄧紫棋的商標,又更改她的YouTube頻道GEMblog的登入密碼。

鄧於本年3月7日以書面通知蜂鳥音樂,對方違反合約,因此合約應終止。鄧除要求法庭頒令涉案合約無效,亦要求禁制被告人向第三者聲稱合約仍然有效,蜂鳥仍為其經理人,以及阻止她與其他人簽約。此外,鄧亦要求將她創作的音樂作品版權和涉案商標,從被告轉移給她,而被告亦披露頻道的登入名稱和密碼。

案件編號:HCA60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