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權覆核案】郭卓堅:不同意丁屋為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 將上訴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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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權政策司法覆核案今天裁決,法官判詞裁定「長洲覆核王」郭卓堅部份理據勝訴,包括以私人協約形式建丁屋、或換地建屋屬違憲,惟判詞指丁屋政策則屬《基本法》保障的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有分析指郭氏明贏實輸。
入稟申請人、長洲居民郭卓堅指,對於今次判決感部分滿意,因過往建丁屋可自決,現則可由政府把關,整體而言應算勝仗,但他不同意丁權屬傳統權益,認為可再斟酌推翻,因此屬70年代起的臨時措施,將會提出上訴。

申請人為郭卓堅及呂智恆(張浩維攝)

郭指,是次裁決意味原居民日後不可與政府互換及買賣,規定必須利用已有的私人土地及承諾自住,始能建屋,認為港府可擁把關權力,「以後唔會賣丁、套丁乜都齊」,但他不同意丁權屬傳統權益,因為此屬70年代後始誕生的臨時措施,將會提出上訴。

但他認為,今次整體而言仍算勝仗,雖然丁權被裁定屬《基本法》保障的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但他指仍可斟酌,並非敗訴,「唉,面留返比鄉議局啦」。他又指,裁決後心情高興,因丁權覆核案關乎民生事項,又謂以後不想「打政治(覆核官司)」,另有律師議員正協助申請健力士世界大全紀錄。

▼圖解丁權覆核案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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