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中線】調查委員會開支截至2月底達3550萬元 全數由公帑支付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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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中線紅磡站工程去年中傳出醜聞,特首林鄭月娥於去年7月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事件。政府行政署回覆立法會議員的財政預算案書面問題時披露,截至今年2月底,調查委員會的運作開支已達約3,550萬元,當中1,930萬元用於為委員會委聘代表律師,全數款項由政府支付。

夏正民(右)和委員Peter George Hansford (左)的酬金約180萬元。(資料圖片)

逾半開支用作律師費

沙中線調查委員會於去年10月22日開始聽取證供,共舉行46天聆訊,有65名證人就事實作供,7名證人獲接納為獨立專家。行政署回覆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的財政預算案書面提問時,表示截至今年2月28日,委員會的運作開支約為3,550萬元,當中包括委員會主席夏正民和委員Peter George Hansford的酬金約180萬元、委員會秘書處的員工薪酬約700萬元,以及為委員會委聘代表大律師,及代表律師的費用約1,930萬元。

陳淑莊又問到,政府會否考慮,要求港鐵承擔因調查委員會引起的開支。行政署表示,委員會按《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當中訂明調查研訊的費用,須由政府一般收入支付,並無列明可向任何人士追討當中的開支,亦無賦予委員會權力,要求任何人支付相關支出。

今年初特首與行政會議決定,擴大調查委員會的職權,之後聆訊會再展開。對於未來一年開支,行政署表示,將視乎委員會如何調查、聆訊次數,以及傳召的證人數目而定,現階段未有相關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