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一姐劈炮】涂謹申質疑內部指引不得強制查特首 廉署:沒有

撰文:葉鈞頌 陳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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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今日(13日)引述消息指出,廉政公署有內部守則,在調查牽涉行政長官的案件時,不可使用《防止賄賂條例》中賦予的強制性調查權力。他促請廉政專員向公眾交代制訂此守則的原因。不過有前廉署人員表示,從未聽過有相關內部守則,指行政長官與市民在法律面前均是平等,並沒超然地位,如廉署現時有相關內部守則是極不合理。廉署亦回應指無此內部規定。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要求白韞六交代終止李寶蘭職務時,是否按程序向行政長官取得同意。(李澤彤攝)

涂:驚訝廉署自限權力

涂謹申表示,近日接到消息,廉政公署早前在調查一宗牽涉行政長官的案件時,向行政會議秘書處作出查詢,等候逾年仍未收到回覆。據他了解,當年在修訂《防止賄賂條例》第4條,將行政長官納入其中後,廉政公署自行設立內部守則,故在調查牽涉行政長官的案件時,只能透過書面查詢形式,而不得運用法定權力作出調查。他補充指,該守則在梁振英上任前已制訂。涂謹申對「廉署守則會有如此的自限」感驚訝,促請廉政專員白韞六公開解釋制定這守則的原因,並予以取消。

《防止賄賂條例》曾在2008年作出修訂,將部分條文引伸至適用於行政長官。

促交代特首是否按程序同意免任李寶蘭

另外,涂謹申要求白韞六公開交代,上周遭免任的署任執行處首長李寶蘭的職務性質,屬於升級前署任,還是臨時頂替署任。他又要求白韞六交代,停止李寶蘭的署任執行處首長職務時,是否按程序向行政長官取得同意。

他指出,按現行程序,廉政公署高層任免需得到行政長官同意,然而,前行政長官曾蔭權2012年因牽涉貪污投訴,把此權力暫時下放至時任政務司司長林瑞麟;而梁振英上任後不久,亦因牽涉貪污投訴,有紀錄顯示梁振英曾把此權力暫時下放予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不過,據涂謹申了解,梁振英近月未曾把此權力下放予其他官員,而白韞六解釋免任決定時,僅稱「已知會」行政長官,但該決定是否經行政長官同意,仍然存疑。

前廉署人員:未聽過有相關守則

不過前廉署總調查主任查錫我表示,從未聽過有內部守則,訂明行政長官可豁免被強制調查,只能透過書面查詢有關事宜。他指,行政長官與市民在法律面前均是平等,並沒有超然地位,如廉署現時有相關內部守則,他形容為「極之不合理」。

廉署澄清指並無有關內部規定。(資料圖片)

廉署回應指,根據政策,一般不會評論個別案件,但指廉署沒任何內部規定,在處理涉及行政長官的貪污投訴時不會運用《防止賄賂條例》賦予的強制權力,又強調在調查每宗案件時,廉署均會一視同仁,並會因應調查需要以及有否法律依據,而決定是否運用《防止賄賂條例》所賦予的強制權力。如有需要,廉署會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

特首辦則回應指,在有需要為廉署作出人事任命時,行政長官會按相關法例及程序處理,有關處長級或以上的人事聘任,按廉署一貫程序,須由特首批准,但若是為行政方便的署任,則毋須特首批准。廉署及行政長官一直依照一貫程序處理人事聘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