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談李波事件 否認通報機制失效

撰文:張家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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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指警方已向公安廳發出公函,要求安排與李波會面。(李澤彤攝)

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警方昨日傍晚收到廣東省公安廳警務聯絡科就李波事件的覆函後,除了聯絡李太及發新聞稿,亦已向公安廳發出公函,要求安排與李波會面。他又稱,將會繼續跟進事件,以望進一步了解案件情況。

 

對於內地當局未回應李波身在內地何處、為何身在內地、以及如何在無出境紀錄下返到內地,是否反映中港兩地的通報機制失效,梁振英回應指,現有通報機制下,過往有不少不同性質案件,內地當局處理及回覆時間較今次更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