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談李波事件 否認通報機制失效

梁振英談李波事件 否認通報機制失效
撰文:張家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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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指警方已向公安廳發出公函,要求安排與李波會面。(李澤彤攝)
梁振英指警方已向公安廳發出公函,要求安排與李波會面。(李澤彤攝)

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警方昨日傍晚收到廣東省公安廳警務聯絡科就李波事件的覆函後,除了聯絡李太及發新聞稿,亦已向公安廳發出公函,要求安排與李波會面。他又稱,將會繼續跟進事件,以望進一步了解案件情況。

對於內地當局未回應李波身在內地何處、為何身在內地、以及如何在無出境紀錄下返到內地,是否反映中港兩地的通報機制失效,梁振英回應指,現有通報機制下,過往有不少不同性質案件,內地當局處理及回覆時間較今次更長。

齊惜福被追21萬反申索22萬案 梁唐青儀親上庭 指圖則不知所謂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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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梁振英妻子梁唐青儀發起及贊助的慈善機構「齊惜福」,被指欠工程費被追21.7萬元,但梁太卻指工程未完成招至逾200萬損失,反申索22.5萬。案件今(26日)在小額錢債審裁處開審,梁太親身到庭作供及陳詞。指涉案建築公司拒給他們完工證明書,又曾額外要求10萬,故他們換門鎖及找另一公司接手,梁太又形容建築公司呈交的圖則「不知所謂」,指「layout(圖則)唔完全反映實況」,申索方卻稱因換了門鎖及工人被趕才未能完工。審裁官把案件押後至3月31日裁決。

申索人為「意・建築」(I ARCHITECTS LIMITED);被告為齊惜福(Food For Good Limited)。

梁振英太太梁唐青儀親自出庭作供及陳詞。(朱棨新攝)

案件涉及冷氣及電力工程

申索人在申索書指,被告於2021年1月18日、5月4日、6月3日,委託申索人安裝冷氣設備、電力項目系統設備,以及裝修長沙灣麗閣邨麗薇樓地下5A及B號舖位。就該3項工程合約,被告需支付72.8萬元,惟完工後被告拖欠37.2萬元的餘款。因小額錢債審裁處的每宗申索案件,其申索上限為7.5萬元,申索人現追討合共21.7萬元,並放棄追收餘額。

齊惜福聲稱損失200萬反申索22.5萬

被告亦有提出反申索,指申索人未能完成冷氣和電力工程,並指工程延誤招致租金和管理費等損失,涉款逾200萬元。但因申索上限,被告僅追討22.5萬元,餘額放棄。

指申索人曾要求額外10萬

被告的代表梁唐青儀供稱,申索人需提供完工證明書,以便進行電力接駁。他們多次向申索人索取證明書,但申索人一直拒絕,更額外要求10萬元。因沒有電力接駁,涉案地點的冷氣系統和影音系統的工程難以進行。

換門鎖並找另一公司接手

梁太稱他們於2021年8月26日更換單位門鎖,並找另一建築公司接手,他們因而需額外支付2千元予接手的公司,才取得完工證明書。

指冷氣設備未提供雪種

梁太又指,原本想把涉案地點的部份地方,劃為青年空間,現場應設音響設備,但因為電力工程未完成,即使安裝影音系統,也沒有電力提供。此外,梁太稱申索人未有為冷氣設備提供雪種和遙控。

申索人稱工人被趕走而無法完工

代表申索人的陳先生則供稱,同年9月初已取得完工證明書。惟被告換鎖,並驅趕申索人的員工。申索人未能繼續進行工程,亦一直無法聯絡被告。梁太在盤問陳時,形容申索人呈交的圖則「不知所謂」,又稱「layout(圓則)唔完全反映實況」。此外,審裁官和陳討論涉案的掣箱時,梁太和助理在庭上討論,審裁官提醒她們「麻煩靜少少」。

梁太指申索人再收10萬不合理

梁太其後進行結案陳詞,指在完成工程後才需支付涉案的尾數,但申索人未完成涉案三個工程。梁太又指,申索人要求額外收取10萬元,形容不合理。她續稱,事件曾僵持數月,但「個個月交梗租金」,她最終需找另一公司接手。

陳先生重申工人被趕才未完工

代表申索人的陳先生則陳詞指,因遭驅趕才未能完成工作,謂:「希望大人明察,作出公平判決。」

案件編號:SCTC39015/2021,3792、503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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