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再生能源變打開僭建方便之門 團體倡政府加強執法
為推動再生能源,政府推出多項相應措施,包括推出上網電價計劃,並放寬太陽能裝置限制,村屋可裝設不高於2.5米的光伏裝置,毋須額外申請。
不過,原為便民的環保措施,自推出以來卻惹起爭議。除有指申請上網電價程序繁複、發電量被降低外,亦變相為僭建打開方便之門,令政策原意遭扭曲。環保團體建議政府應加強執法,以免不法之徒利用漏洞作違規工程。
原定高限過低減安裝意欲
為配合政府於2017年推出的《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30+》,環境局於去年4月推出上網電價計劃,以減低碳排放量。市民或機構自行安裝太陽能發電板後,以每度電價格3至5元,將電力出售予本港兩間電力公司。根據中電網站,以700呎的村屋為例,每年大概可透過出售電力獲得約1.5萬,約於10年後可回本。不過不少人批評上網電價的申請手續繁複,而獲批的電量亦較低。另外,根據機電工程署推出的《太陽能光伏系統安裝指南》,原有光伏系統的高度限制僅1.5米高,變相減少村屋天台的活動空間。
政府去年於施政報告公布,放寬光伏系統高度限制至2.5米,以保留村屋的天台活動空間。現時若於村屋安裝太陽能發電系統毋須申請,惟須符合政策要求,包括上述的高度限制、不得伸出外牆超過750毫米,而覆蓋範圍不得多於現時村屋有蓋面積的一半等。原意希望提高市民安裝太陽能裝置的意欲,以推動使用可再生能源。
放寬高限申請暴增 逾六成為村屋
根據中電資料,自去年10月中宣布放寬高限後,中電於10月下半個月收到的上網電價申請隨即暴升兩倍,而隨後11月及12月收到的申請數目亦按月增長約20%及30%。而截止12月底,中電共接或1,400宗申請,當中66%為村屋。放寬規定雖令申請增加,但卻有業主及工程公司借機進行違規建築工程,令政策原意扭曲。
倘遇太陽能板涉僭建 兩電無明確表明拒絕裝電錶
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楊凱珊亦指,政府拆牆鬆綁後確可鼓勵市民使用再生能源,認為政策原意正面,「不過總有人會出盡辦法搵生意。」她建議政府應加強執法,以打擊非法工程;另外業主於安裝太陽能板時亦應先了解相關法例,以免誤墮法網。
現時申請上網電價必須由電力公司批准及安裝電錶,不過被問及處理涉及違規建築的申請時,兩間電力公司均未有明確表示會拒絕安裝。港燈回覆查詢稱上網電價計劃申請人必須確保太陽能發電系統的設計及安裝符合適用的法律及條例;而中電則稱因非執法機關,將會根據《電力條例》處理申請和安排接駁,確保系統在電力方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