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機構租用政府短期閒置土地 陳帆:象徵式收費
撰文:陳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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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算案宣布預留20億元,支持非政府機構興建過渡性房屋,運輸及房屋局並就此成立專責小組,以提供一站式支援。
運房局局長陳帆今早(3月1日)出席電台節目表示,政府將擔任「倡議員、背後推動者」的角色,且專責小組設有兩位項目總監,分別為建築師及專業人士以提供技術性支援;倘非政府機構欲租用政府短期閒置土地或空置校舍,可考慮收取象徵式費用。
陳帆表示,以公帑資助過渡性房屋是「創意措施」,認為非政府組織就過渡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可用作日常營運的經費,扣除必要的開支,亦可開設獨立戶口以供日後改裝建築費用。至於非政府機構透過基金興建組合屋的產權誰屬,陳帆則表示此階段仍在集思廣益,未有完全定案,惟此類建築物壽命較長,冀在過渡期後將建築料搬至其他場所。至於目前階段,會先考慮改裝現存的樓宇建築為過渡性房屋,因營運成本相對購置過渡性房屋較低。他補充,目前已有9個機構有意合作。
同時,陳帆表示政府對過渡性房屋是「放在肩上承擔」,考慮日後由專責小組的處理招標及評審標書工作,以助非政府機構推展項目。陳帆其後見記者續指,倘非政府機構欲租用政府短期閒置土地或空置校舍,可考慮收取象徵式費用。惟他表示,從受眾角度方面出發,由非政府組織例如社福機構、地區組織營運,會比政府「落水」參與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