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於19/20學年實施「一校一行政主任」 每校每年津貼約50萬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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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師飽受行政工作壓力,政府今日(20日)向公營及直資學校發通函,正式公布有關「一校一行政主任」政策的推行細節,教育局由2019/20學年起,每年撥出5億元額外開支,供學校增聘額外行政職級人手,以減少教師和校長的行政工作,讓他們能更專注核心教育工作、關顧學生成長。
學校可在下月20日或以前選擇開設常額「學校行政主任」職位,又或領取「學校行政主任津貼」。「學校行政主任」薪酬與公務員二級行政主任的薪酬掛鈎,現時最低月薪為30,165元。教育局將會舉行簡介會向學校解釋政策執行細節,並為行政主任提供入職培訓。

政府今日(20日)公布,將於2019學年起正式實行「一校一行政主任」政策。(資料圖片)

教育局表示,2019年9月1日起,每所資助學校(包括特殊學校)均獲加設學校行政主任,學校可按校本情況及需要,在下月20日或以前選擇開設一個常額「學校行政主任」職位、領取「學校行政主任津貼」,直接聘用或透過購買服務機構服務,聘用至少一名具本地學士學位資歷的全職學校行政主任,負責督導及統籌學校行政事務,檢視校本行政安排和規定,精簡程序。

模式一:開設一個資助學校核准非教學人員編制內的常額「學校行政主任」職位
其薪酬與公務員二級行政主任的薪酬掛鈎,即公務員總薪級表第15點至第27點。以2018年4月1日起計,即介乎30,165元至53,195元。

模式二:領取「學校行政主任津貼」
自行聘用或向服務機構購買與學校行政相關的服務,當中必須包括最少一名具本地學士學位資歷(或同等學歷)的全職駐校學校行政主任。津貼額參照公務員二級行政主任的中點薪金而釐定,每年按公務員二級行政主任中點薪金作相應調整,以2018/19年的薪金水平為例,全年津貼額為507,960元。

津貼餘款最多保留一年

由於「學校行政主任津貼」屬經常現金津貼,教育局明言學校不應保留津貼餘款,或用作其他地方,但考慮到實際需要,故設保留餘款期限最多一年。而學校須根據校本情況及目標,在學校周年計劃及學校報告內闡述運用津貼的情況。當然,學校決定開設津貼或職位,以及津貼運用詳情上,均須得到法團校董會或學校管理委員會批准。

而在培訓方面,教育局會為公營學校新入職學校行政主任提供入職培訓課程,課程內容與學校行政事務相關,如學校財務及採購、員工聘用、教職員薪酬評估、學校投訴處理、危機管理、校舍保養及安全事宜等。而教育局將於本月28日及下月1日舉行簡介會,向學校講解「一校一行政主任」政策的施行細節。

浸信會天虹小學新校長馮耀章對措施表示歡迎,相信有望減輕老師及校長的工作量。他解釋,現時不少學校的文書及行政工作並不屬老師或校長的職責,但實際運作上卻多由書記及老師攤分;他期望增設相關職位後,由相關行政主任統一負責招標工作、於報章刊登廣告等校內事務,減少老師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