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臨虐殺案】繼母母親與兩被告被控虐兒 事主包括臨臨8歲兄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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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女童陳瑞臨「臨臨」去年1月6日在屯門時代廣場寓所內懷疑被父親及繼母虐待致死,兩人早前被控一項謀殺罪。事隔一年多,女被告的母親,亦被起訴,三人同被控兩項虐兒罪,當中一項更涉「臨臨」的8歲哥哥疑亦受虐待。三人今於屯門法院提堂,全部毋須答辯。裁判官控控方要求,將三人案件合併處理,並先於3月25日到東區法院作交付程序,再轉高等法院審理。「臨臨」父母二人需還押看管,女被告的母親則獲准以1萬元保釋外出。

被告王文儀,即「臨臨」繼母的母親,被控兩項虐兒罪。(呂樂謙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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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被告陳海平(26歲)、女被告黃曉彤(27歲),早前被控一項謀殺罪,指他們於今年1月6日在屯門時代廣場一單位內謀殺5歲女童陳瑞臨。

女被告母親亦被控

女被告黃曉彤的母親王文儀(54歲),今天首次提堂,她與陳及黃,各被控兩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其中一項指陳、黃二人於2017年8月10日至2018年1月6日;而黃的母親王文儀,則被指於2017年12月24日至2018年1月6日故意毆打陳瑞臨,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陳瑞臨受到不必要的傷害或健康損害。

臨臨哥哥亦疑被打

三人被多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指三人2017年8月10日至2018年1月6日對一名8歲男童故意毆打,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陳瑞臨受到不必要的傷害或健康損害。據悉,控罪所涉男童為「臨臨」的兄長。

三人庭上表情肅穆

三人於庭上表情肅穆,王面帶黑色口罩。控方申請將涉案三人合併為一案,並轉介至高等法院審理,獲裁判官批准。裁判官將此案安排至3月25日於東區法院交付程序,期間陳黃二人需繼續還押,王則獲准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TMCC 39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