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涉騙旅遊家居保18萬元 稱當差不能兼職 無錢買補品予父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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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涉嫌教唆一名當散工的老友,常訛稱旅遊失物,或家居有損失等,多次向保險公司索償,令6間保險公司損失若18萬元,警員並從中分取保金,兩人因而被控,案件今(1日)在東區法院提堂,警員承認控罪,求情稱因任警員而無法做兼職,但其父親又身體欠佳,故才訛騙保險公司並欲買補品給父補身。裁判官把案押後至4月再訊。
兩名被告:詹廣信,36歲,報稱警員;曾憲楊,29歲,報稱散工,兩人同被控2項串謀詐騙及4項企圖欺詐。詹另被控2項欺詐及3項企圖欺詐,曾另被控1項串謀詐騙及2項串謀虛報有人犯罪。詹承認全部1項罪名;曾則暫時毋須答辯,曾的案件押後至4月4日再訊,詹則於同月11日接受判刑。
詹會瓜分三分一保金
案情指,首詹廣信駐守大埔警署,詹自2014年年起,多次以他個人名義,或他與一名相識20年的好友,向保險公司作虛假索償,以賺取保險金,詹割破背包以製造失竊證據,亦會為好友填表及郵寄表格,好友有時只是負責簽署,詹會分取其三分一賠保金。
多次騙取旅遊或家居保險
詹教唆曾以不同理由詐騙保險公司的旅遊及家居保險。2017年1月20日,曾與其友人再次向中銀集團保險有限公司索償,並製造3萬元的提款記錄作證據。但因其友人的銀行戶口沒有足夠存款,詹向他轉帳6,000元使他能夠提款。友人後來又稱在深圳旅行時被盜去手機及名牌衣物損毀,以及在深水埗逛街時,背包被鎅爛被偷去財物等,要求賠償。
求情稱想買補品給父親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父親身體差,欲買補品給他,但金錢不足,警員工作亦不可做兼職,才會騙取保險金。辯方又指當警察是被告夢想,現因案件已被停職。
案件編號:ESCC034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