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滑板等代步工具可行性研究 料於2020年中完成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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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動本港發展智慧城市,不過,新興電動個人代步工具,如小型電單車、電動輔助單車、電動滑板等則一律禁止行駛。運輸署在2017年展開「提升香港易行度顧問研究」,當中會研究電動代步工具是否適合在本港行駛。署方今(30日)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質詢表示,預計報告會於2020年中完成,屆時政府會參考研究結果,檢討是否需要就電動代步工具引入相關規管制度,以及有否需要推行試驗計劃。

Uber正希望以電動滑板車Lime(上圖)和單車Jump作為未來城市出行方式,其對手Lyft也有類似部署,希望減低對汽車依賴。(視覺中國)

運輸署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質詢時指,「提升香港易行度顧問研究」的研究範圍,涵蓋包括在香港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作代步的可行性。

署方指,由於電動可移動工具的科技發展迅速,報告會研究相關科技的最新發展情況、電動可移動工具在香港的使用狀況,以及是否適合在香港使用作短途代步用途等議題

署方亦會檢視海外地區規管電動代步工具的情況,並評估在香港使用這些工具對道路安全、交通暢達及道路使用者的影響、相關法例規定,以及管理及執行問題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