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年結】水炮車延至第二季投入服務 守則將參考外國例子
撰文:鄭秋玲 張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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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斥資1,660萬港元購入三架俗稱「水炮車」的群眾管理車輛,去年5月已由法國運抵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今日(29日)公布2018罪案數字時表示,水炮車將由原定今年第一季投入服務,稍微延至第二季才服役。
《香港01》去年直擊水炮車演習
盧偉聰表示,現正為早前購入的三架水炮車編寫使用守則和相關訓練課程,將參考外國例子。他指去年12月已有同僚到法國交流,等待守則和課程編寫完畢後,將會為警務人員提供訓練課程,又預計水炮車最快將於今年第二季投入服務。
盧偉聰透露,屆時將向監警會、立法會議員以及傳媒示範水炮車應用及導覽。
三輛用作驅散人群的「水炮車」,早於去年5月由法國運抵本港組裝,並已運往運往粉嶺機動部隊總部作演習和待用。警方亦曾於去年9月聯同法國的防暴警察、車廠及水炮車公司的專家等,在機動部隊總部進行技術交流。
每車配備兩支主炮 每分鐘各射水1200公升
根據政府招標文件資料,水炮車最少配備15支不同大小的水炮,車頂兩支主炮,每分鐘各可射出1,200公升水,水壓達1,000千帕(kPa),更可環迴360度射水。據去年一份由保安局回覆立法會的文件顯示,水炮車將配置話音廣播系統,可向示威者發出勸喻、警告或其他訊息。
警務人員並會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讓有關人士有機會遵守警方的指令,警務人員必須時刻保持克制,當目的已達會停止使用。不過,當局以水炮車的使用指引屬行動細節和涉及警方戰術部署,拒絕公開,以免影響警方行動的能力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