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縮沙!電動私家車佔市場三成目標純空談?黃錦星:是情景描述
政府過去一直強調要大力推動電動車發展,早年更提出要於2020年時,達到30%的私家車屬電動車輛或混合動力車輛的目標。但最新數字僅有5%。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政府已多次表明該數字非目標,只是一個情景描述,從不是政府目標。
混能、電動私家車僅佔5%
政府早在2008年檢討香港應對氣候變化策略及行動綱領時,提到要以「2020年香港30%在用私家車屬電動車輛或混合動力車輛」為目標。2011年5月修訂的《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亦有加入該目標。距離限期尚有一年,黃錦星今日(28日)於立法會上表示,目前本港混能車及電動車數目,佔全港私家車總數的5%,比其他亞洲先進城市多。
黃錦星:三成電動、混能私家車是情景描述 非目標
距離達標仍有一大段距離,立法會議員陳克勤及郭偉強關心有關目標是否存在,黃錦星就澄清,三成數字並非目標。「我們在不同場合說過,這個不是政府目標,是指當時有新的建築物,有一個情景的描述,所以從來都不是我們的目標。」
環境保護署副署長張趙凱渝同樣表示,該30%只是一個情景,不是目標。她解釋,電動私家車的最終數目視乎供應等問題,長遠目標是鼓勵更多人選用電動車,才能改善空氣質素。
就私家車而言,政府的較長遠目標是在二零二零年,有30%私家車屬電動車輛或混合動力車輛。
這個不是政府目標,是指當時有新的建築物,有一個情景的描述。
議員批政府縮沙
郭偉強批評,政府的答覆會令電動車車主覺得是「上咗賊船」,「原本以為會再推廣、更常用,但現在政府卻縮沙指三成非目標,只是和大家討論,未來叫大家不要奢想。」主席何君堯補充,他估計政府不是縮沙,只是不敢承諾電動私家車數目達三成或以上。
翻查資料,政府非首次否認有關目標。環境局副局長謝展寰於今年2月,以署理環境局局長身份到立法會發言解畫,稱《香港應對氣候變化策略及行動綱領》的公眾諮詢文件中,概述了一個假設情景,即是於2020年時30%私家車屬電動車輛及混合動力車輛或其他類似性能的車輛的情況下會如何,在該情況下,政府認為有需要鼓勵在新建樓宇的停車場提供更多可安裝充電設施的車位及充電設施,以照顧長遠電動車增長的需要。
所以政府於是在2011年5月修訂《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建議相關新發展的所有泊車位應具有條件配備電動車輛充電裝置,以及建議在適當情況下,30%私家車泊位應提供電動車充電設施。《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內「目標」的字眼,是基於上述假設情景的一個描述,政府並沒有訂下個別車輛種類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