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少女涉逼13歲女友人援交 K房內為兩男手淫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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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離家出走少女,聲稱相約18歲無業女友人「唱K」,惟到達卡拉OK時,始知對方安排了兩名男顧客並即場逼少女援交,並偷拍她與男顧客手淫過程。少女回家後將事情告知母親及報警。女友人因而被控安排他人賣淫等罪,她在粉嶺法院否認指控,她今反指少女利用其手機招攬援交對象。
被告梁思敏(18歲)否認一項導致女人賣淫及兩項發佈兒童色情物品罪。

被告梁思敏(中)被裁定導致他人賣淫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成。(資料圖片)

離家出走事主與被告夾錢租賓館​

現年14歲女事主X早前供稱,她去年9月重讀中二,但無心向學離家出走,同月認識被告,二人夾錢租賓館及向朋友借宿渡日。去年10月4日晚,二人到屯門新墟Neway卡拉OK消遣,被告指自己沒錢,要求事主援交,並已安排兩名顧客給她。事主拒絕,卻遭被告用粗口責罵。由於事主曾目擊被告掌摑及推跌他人,擔心拒絕或會被黑幫襲擊,遂答應要求,最終幫一名顧客手淫,另一名顧客則因一直「插唔入」而改為手淫。

辯方指事主借被告手機招客

事主今接受控方盤問時承認,被告沒有打她,她只是曾見女被告因討厭一人而掌摑對方。辯方又質疑,案發當天由女事主提議「唱K」,但因擔心沒有錢而提出以援交賺錢;又指事主認識被告前一直有援交,惟離家出走後,事主沒有電話,故案發當日借用被告手機,並使用Instagram 及Wechat 等社交應用程式招攬客人,事主當日更教被告如何回覆查詢,惟事主一概否認。

案件編號:FLCC138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