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司機非禮案 女事主改口說誣告父 稱曾撿父自慰用紙巾塗下體
巴士司機被女兒指自小六起多次對她上下其手,更兩度強暴她。事主今在辯方盤問下,說出另一版本。她指因父親偏心胞弟、常責備自己,故一直討厭他。某日欲向父借手機,碰巧撞破父手淫,她威脅父親借出手機,否則會誣告強姦,威脅不果後便拿走父親用來清潔下體的紙巾,並把精液抹於下體。母親回家發現該精液紙巾,事主稱怕父說出威脅經過,便直接誣陷被告強姦。
現年42歲的被告,任職巴士司機,被控5項非禮和2項強姦罪,指他於2015年至2017年間,5次非禮和2次強姦女童X。X首次被侵犯時11至12歲,就讀小六。
認常遭父罵不讀書不聽話
辯方下午盤問事主之初,提出被告並無強姦她,事主回答「唔記得」。辯方再指出她於今早播放的口供錄影片段中所說的強姦、非禮均屬謊話,事主再回以同一答案。辯方續指,她常遭被告責罵不讀書、不聽話,更曾被人大力叉頸,事主同意。
遭非禮被父罵「自己攞嚟衰」
她又同意,覺得被告偏心胞弟,故一直討厭被告,會在母親面前問:「點解搵個咁樣衰嘅人做你老公嘅?」此外,辯方提及,事主曾於2015年遭同學的父親摸下體非禮,被告則認為她放學不立即回家,是「自己攞嚟衰」。
與弟爭玩手機遭父罵
辯方提出,被告從沒非禮或強姦她,事主表示同意。辯方指,被告於2017年9月買了新電話,並借予兩姐弟玩數天,兩人爭玩時事主訛稱被告已將手機贈予她,後遭被告責罵。
借手機撞正父抹下體
某日,她想借被告的手機玩,開房門就見到被告拉開褲、抹下體,被告即叫她出去。其後,事主趁被告去廁所清洗,在房內垃圾桶找到沾有精液的紙巾,並將液體抹於陰道。事主同意以上說法。
認用沾精液手洗陰道
辯方續說,她威脅被告給予手機,否則會告他強姦;被告則說「痴線嘅!咁污糟!」叫她即刻沖洗。事主洗手外,也用沾有精液的手清洗陰道。其母回家發現櫃上的紙巾,質問事主,因怕被告透露她想誣告一事,便說遭被告強姦。事主同意辯方說法。
控方覆問事主如何清洗下體,事主稱用水洗,曾將手指伸入陰道。被問為何現時庭上的口供如此不同,事主謂:「之前編嘅。」並指:「兩個(非禮及強姦)都冇發生。」
控方明天將傳召事主母親作供。
案件編號:HCCC16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