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馬死因】10K跑手猝死裁死於自然 官斥賽會須讓參加者知風險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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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見習工程師4年前首次參加渣打香港馬拉松10公里賽,離終點數百米倒下,被送往醫院搶救,翌日不治。死因裁判法庭早前就其死因展開研訊,今(16日)裁定他死於自然,而導致死亡的疾病為心臟猝死。死因裁判官並有作出建議,直指田總需要加強宣傳,讓參加者知道存在風險,認為現只要求參賽者簽署自願承擔風險的棄權協議書並不足夠。

死者吳卓諭參加2015年渣打馬拉松時喪命。(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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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心臟猝死致命

死者吳卓諭於2015年1月25日,參加渣打香港馬拉松的10公里賽,臨近終點前倒下,送院後死亡。裁判官黃偉權排除死者於倒地或被搶救時受創死亡,裁定他死於自然,而導致死亡的疾病為心臟猝死。死者的母親及胞姊在庭內落淚,幾位中學好友也有到庭聽訊。胞姊離庭後更稱覺其弟未得到適當的急救,並哭訴至今仍未能釋懷,仍很記掛著他,可惜胞弟生命太短暫

指報名表上提醒字句不夠顯眼

官續向主辦賽事的香港業餘田徑總會及當值的醫療輔助隊、消防救護提出建議。

他認為,田總應加強提醒參加者健康風險的忠告。官指,報名表上雖印有提醒字句,但毫不顯眼,參加者未必看到;而印有提示的10公里手冊指引在比賽日前一段時間才派發,跑手讀到後也不夠時間準備。

要參賽者簽意願書不足夠

官續指,參加渣打馬拉松的跑手達十萬,田總需要廣泛宣傳,讓參加者知道存在風險,單單要求參賽者簽署表示自願承擔風險的棄權協議書並不足夠。官再提及,田總稱19年前已有考慮向參加者派發問卷,以讓跑手更留意自己的身體狀況,惟至今仍未有決案,促田總就此案盡快改善安排。

死因裁判官黃偉權認為主辦單位只叫參賽者簽意願書認為並不夠。(資料圖片)

醫療輔助隊應加人手

官又建議,醫療輔助隊應於終點附近增設更多人手及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他謂,當日有784名隊員及28名醫生當值,亦有單車巡邏隊,但非每位都備有對講機。他說,發現死者有異的隊員當時以自己的手機求助,但未有人接聽,後再報警。官解釋,明白資源有限,難安排數量龐大的設備,但認為於終點設更多人手及物資屬更好的安排。

官向消防救護總區提兩項建議

一.檢討消防救護員使用前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前必須做2分鐘心肺復甦法的指引。官謂,救護車到達前,醫療輔助隊隊員已為死者施行過心肺復甦法。他強調自己非專家,但認為消防救護員到場後要再做心肺復甦法的指引迂腐。

二.於馬拉松比賽日當值的救護車上設置自動胸部按壓系統。他指,此儀器昂貴,未必可為全港所有的救護車配備,但為賽事的值日救護車配備,屬合理及可行的做法。

渣打馬拉松2019將於下月17日舉行。

案件編號:CCDI-45/2015(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