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社聯業務總監黃健偉:政府應擱置收緊長者綜援年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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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近日宣布將於2月1日起收緊長者綜援年齡,申領長者綜援的資格將由60歲提高至65歲,此舉引起社會極大廻響。對於社會的反對聲音,政府官員有以下兩點解釋:
1.60至64歲長者仍十分壯健,有工作能力
2.若60至64歲人士有經濟需要,仍可以領取成人綜援,生活繼續受到保障
然而,上述觀點並非事實的全部。
撰文: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業務總監黃健偉

羅致光昨日拒絕擱置收緊長者綜援年齡限制,引起立法會建制及泛民議員強烈不滿。(資料圖片/洪嘉徽攝)

長者就業實況不能樂觀

政府強調不少60至64歲的長者仍有工作能力,但是根據政府統計處2018年第3季的綜合住戶統計調查,60至 64歲的勞動人口比率為47.9%,較50至54歲的79.1%下降近四成,認為60歲或以上人士仍可以參與勞動市場似乎過份樂觀。政府對長者就業實況的錯誤評估,可能令長者的生活受到嚴重威脅。

誠然,長者整體的勞動參與率近年或有一定提升,但基層長者就業仍是十分困難。現時60至64歲的人口中,有接近五成只有小學或以下的程度,有五份一更只有學前教育或以下的程度。而學前教育或以下的程度的人口勞動參與率只有38.7%,比同齡長者整體的勞動參與率更低。這批長者十多歲時已開始工作,而且終其一生大多從事體力勞動的工作,身體所受的勞損可想而知。由於他們教育水平較低,到年老時即使要繼續就業,亦只能尋找體力勞動相關的工作,要這批長者投入勞動市場實在是強人所難。

其實,政府在1977年亦曾推出類似措施,把退休年齡(可領取長者補助金)從55歲提升至60歲,但當時55至60歲市民的就業率是85%,有關措施相對合理。但現時60至 64歲人士的勞動人口參率不足五成,政府實不應在未解決長者就業問題前,便倉促推出措施收緊長者綜援的領取資格。

民主黨向政府請願,反對收緊長者綜援資格。(資料圖片/洪嘉徽攝)

長者生活費即時扣減三成

政府表示60至64歲的有需要人士可以改為領取成人綜援,但成人綜援資助較長者綜援低,資產限額亦較嚴謹。

現時,長者綜援的資產限額較成年人高出近一倍(例如單人長者是47,500元,單人健全成人為31,000元,若該成人為家庭成員資產限額為21,000元)。此外,領取長者綜援的人士容許擁有自住物業,一般健全成人如沒與長者/殘疾受助人同住,則必須變賣物業及用盡有關資產後才能領取綜援 。收緊長者綜援後,相關的長者及其同住健全成人若要不跌出綜援網,就要放棄穩定的居所,對長者的退休生活保障有深層次的影響。

另一方面,現時長者綜援的標準金是3,480元,成人綜援的標準金則只有2,455元,兩者相差1,025元,減少近三份一。除了標準金外,長者綜援的受助人現時能按其個別需要,以實報實銷的形式申請牙科、眼鏡等特別津貼,但成人綜援則自1999年起削減了相關項目。因此60至64歲受助人如改為領取成人綜援,意味他們同時失去領取這些特別津貼的機會。當他們真需要處理這些特別需要時,只能從本身已不足的標準金支付。在未能確保60至64歲人士基本的生活需要情況下,貿然壓縮對於這群組的支援,將嚴重影响他們的生活質素。

立即擱置收緊長者綜援年齡資格

收緊長者綜援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大改革,政府在推行此政策之前,並無進行任何諮詢。政府在2017年宣布有關政策時,社福界已多次去信約見政府代表,並表達反對有關政策。議會內不同派別的議員在過去兩年來亦不斷提出反對推行此政策的立場。觀乎近日社會反響,社福界、政界,以至民意對此政策的共識相信已十分清晰,期望政府聽取民意,擱置收緊長者綜援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