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最低工資上調至37.5元 5月1日起生效

撰文:袁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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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最低工資委員會的建議,將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調升至每小時37.5元,比現行的34.5元多3元,增幅為8.7%。
最低工資委員會估計,計及企業在符合法定要求以外所支付的休息日薪酬及用膳時間薪酬,以及連鎖反應影響,企業整體薪酬開支會額外增加約8億元至9.3億元,增幅約為0.1%。

《2019年最低工資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將在下周五(18日)在憲報刊登,並於1月23日提交立法會,在立法會通過後,經修訂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將於5月1日實施。

另外,政府亦會於1月18日在憲報刊登《2019年僱傭條例(修訂附表9)公告》,並於1月23日提交立法會,該份公告修訂記錄總工作時數的每月金額上限,如須就某工資期支付予僱員的工資款額不低於每月15,300元(現時為14,100元),僱主便可獲豁免記錄有關僱員於該工資期的總工作時數。為配合法定最低工資修訂水平的實施,經修訂的金額上限將會與新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同日生效,即今年5月1日。

另外,最低工資委員會主席王沛詩表示,知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考慮委員會的報告後,接納新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建議,衷心希望新法定最低工資建議水平能獲立法會通過。

根據政府統計處的數據估算,2019年上半年實施新法定最低工資建議水平前,賺取每小時工資低於37.5元的僱員人數約為61 500人至75 500人,佔全港僱員總數2.0%至2.5%;委員會相信,最終因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調升而獲得加薪的受惠僱員人數,會高於調整前涉及僱員的人數,以及調整後賺取新法定最低工資建議水平的僱員人數。

企業額外增加薪酬開支約為8至9.3億元

企業方面,計及企業在符合法定要求以外所支付的休息日薪酬及用膳時間薪酬,以及連鎖反應影響,委員會估計整體薪酬開支會額外增加約8億元至9.3億元,增幅約為0.1%。

委員會相信大部分企業可以承受新法定最低工資建議水平所帶來的影響,整體營商環境及創業意欲亦應不會受到太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