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選舉接受提名 2月22日截止
撰文:鄺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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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今日(10日)公布,第十三屆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選舉現正接受普通日校、特殊學校及教育團體提名候選人參選。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每所學校可提名一位在職常額檢定教員(包括校長)為候選人。發言人續指,任何在職常額檢定教員如獲60名同類學校的在職教師支持,亦可以獨立候選人身分參選。
發言人補充,本地的師資培訓大學、辦學團體,以及在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獲批准加入香港教師中心成為團體會員的學校議會、校長團體和教師團體,亦可提名候選人。
議會共有28個議席,教師提名類別佔13席、教育團體提名類佔8席、家長代表提名類別佔3席及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提名類別佔4席。新一屆成員的任期為期兩年,由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所有提名須於2月22日中午12時前送達教育局。教師提名類別議席的投票於4月10日舉行。教育局呼籲教師、學校及教育團體積極支持和參與來屆議會選舉。
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於1994年4月根據《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五號報告書》的建議成立,其職權範圍共有三項︰
向政府建議有關提高教育專業人員操守的意見;
擬訂一套應用準則,以界定教育工作者應有的操守,並通過諮詢,使這套準則得到各個教育界別廣泛接受;及
就涉及教育工作者的糾紛或指稱行為失當個案,向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