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傭到職5天遭性侵致下體損傷出血 年青男主人否認強姦案開審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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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照顧兩歲女兒的裝修工,由母親代聘印傭照顧孩子,惟裝修工涉嫌在女傭到職僅5天,便把女傭強姦。女傭翌日即通知僱傭公司報警,並發現女傭下體有擦傷及出血。裝修工卻否認強姦,案件今(9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被告馮海洋(27歲)被指於2017年10月21日於天水圍天慈邨一單位內強姦X。
事主指被告曾向她說廣東話
控方今傳召現年26歲的印尼籍女子X作供。她稱受被告的母親聘用,為被告照顧孩子。她於2017年10月抵港,並於同月16日到被告家工作,惟21日凌晨,她哄被告兩歲的女兒入睡,返自己房間準備歇息之際,突然有人敲她房門。她打關門後發現被告向她笑,又以廣東話向她講了些話,及後她去了洗手間,返房時仍看到被告在她房門外。
女事主曾反抗不果
女事主續指,接著被告用力捉著她,並推她到房內的床上,被告繼而強吻她,又指插其陰道,再將陽具插入她的陰道,期間她不斷反抗,曾掌摑被告及嘗試推開他,可惜不成功,被告亦沒有使用安全套,最後在陰道內射精。
事主稱擔心會懷孕
控方的開案陳辭指,女事主被強姦後,立刻聯絡僱傭公司人員,表示擔心自己懷孕及怕丈夫知道此事,惟當時為凌晨時份,該名人員在睡覺。女事主於早上乘被告離開單位後去沖涼,僱傭公司人員終在早上9時回覆,但女事主由於仍要照顧被告的女兒而沒有離開單位,僱傭公司人員滙報上級後,上級立即報警。
女事主衣物床單有被告精液
女事主接受檢查後,被發現下體擦損並流血,而警方從單位內檢走屬於女事主的衣物及床單,有關物品上驗出有被告的精液。庭上透露,女事主身高僅148厘米,體重42公斤,被告則高180厘,重67公斤,二人體型有一定差距。
案件編號:HCCC15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