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遭年長14歲女子搶老公 中年婦生果刀插傷對方肝 認罪候判
育有一女的中年婦,發現丈夫竟戀上比她大14年的已婚女下屬,後更搬走與女下屬同居,中年婦聲稱曾好言相向勸對方珍惜家庭,反遭對方挑釁至患上抑鬱及厭食症,終一怒下用生果刀刺傷對方腹膜,並傷及其肝臟,中年婦被捕時更直認因對方勾引其丈夫才下毒手。中年婦今(7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傷人罪,法官把案押後至1月30日判刑。
被告明永芳,41歲,承認於去年1月15日在旺角奶路臣街一大廈大堂,傷及55歲的已婚女事主。
行兇時指事主搶老公
控方案情指,事主案發當日欲進入涉案涉案大廈時,被告突然用手擋開升降機門,並說:「你又上去搵我老公。」隨即亮刀插向事主右腰2次,二人繼而互相拉扯,被告期間大叫:「報警啦,我預左死架喇,你搶我老公,呃哂我老公啲錢。」
警方到場時事主已滿身鮮血,送院後證實其肝臟遭割傷,腹膜被刺穿。被告向警員稱本來是上門要求丈夫不要離婚,她在警誡下表示,因為事主勾引其丈夫,故以刀插事主。
發現丈夫與事主互通曖昧短訊
辯方求情透露,已婚的女事主,2014年起為被告的丈夫工作,被告之後發現事主與丈夫開始互通曖昧電話及互傳短訊,丈夫自2015年起開始以工作為由夜不返家,被告曾著丈夫辭退事主,丈夫拒絕,被告與丈夫關係進入「冷靜期」。
聲稱曾勸事主珍惜家庭
後來被告發現丈夫開始與事主同居,並在2016年以情侶相稱,被告感到心如刀割,她曾女言相向,勸事主要珍惜自己的家庭,事主卻反而多番挑釁,更不允許被告丈夫給生活費予被告,又在社交媒體發合照及向被告丈夫示愛,更趁被告女兒生日宴時,不斷發訊息予被告,令被告情緒失控。
指事主多番挑釁
辯方指,事主後來與自己的丈夫離婚,又再挑釁被告,令被告患上抑鬱及厭食症。事發前被告上門找丈夫,被事主打傷,事主卻反告被告一狀,在被告丈夫的家人面前稱,被告打斷了其丈夫的手。
事發當日,被告上門找丈夫,但因丈夫曾恐嚇過她,故她出門時拿了生果刀自衛,可惜又再遇上事主,被告質問事主為何要纏著她的丈夫,她指事主挑釁說:「你跪低求我。」被告終一怒之下犯案。
案件編號:DCCC30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