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涉姦小學女兒案 被告辯稱以召妓手淫解性需要 無性侵親女
裝修工涉非禮及強姦仍讀小學的女兒案續審,被告今(31日)在高等法院自辯。他指自己原本很「爛玩」,未有想過結結婚。惟婚後前妻誕下女兒後,自此知道家庭的重要。他強調未有侵犯對方。而他自離婚後,透過召妓和手淫解決性需要,認為「男人間中手淫,我覺得無乜問題」。
現年44歲的被告,被控1項非禮和2項強姦罪。控罪他於2015年至2017年間,多番非禮及強姦他的親女兒,即本案女事主X。女事主涉被非禮時僅8歲,涉被強姦時僅約10至11歲。
自認婚前「爛玩」
被告庭上稱,自認與前妻(即事主母親)結婚前「爛玩」,亦因此結織當時在酒吧任經理的前妻。他指前妻難以懷孕,惟兩人結婚半年後,前妻便懷孕並誕下事主X。被告當時大為雀躍,甚至表明不論男女,他都會愛鍚這孩子。被告坦言和兄弟姐妹的關係欠佳,但自從女兒出生後,才知家庭的重要。
稱與女兒關係好
被告續指,他和X關係一直很好,除會輕輕打X的手掌外,又不會體罰女兒。但前妻離開後,他要兼顧家務而感疲累,X有時亦會搗蛋,他才會「發脾氣」責備對方。他解釋,X曾用油炒生米,把廚房弄髒;X又會把糖果的包裝紙放在咕𠱸下,但拒絕認錯。
覺得男人間中手淫無問題
他強調未有性侵X,不知為何X要誣告他,又透露他自離婚後會透過召妓和手淫解決性需要。他指平均每月召妓1、2次,又認為「男人間中手淫,我覺得無乜問題」。而他在去年11月被捕前1、2星期前,曾在房間手淫。
被告在控方盤問下承認,除了召妓和手淫外,亦有觀看成人影片,但非「習慣晚晚睇」,亦只會在房間睇「細路仔唔啱睇既野」。
被告強調無搞女兒
此外,被告前妻日前作供時,提及事主X就讀幼稚園時發生過一些事情,導致她最終與被告離婚,惟法官當時制止了前妻詳述該事件。被告今在庭上自辯時突提及這幼稚園侵犯事件,但他強調並無發生,又說:「如果你個男人搞過個女...你仲放心俾佢照顧?」法官即提醒陪團員,勿考慮幼稚園事件。
案件編號:HCCC20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