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小組建議八大與自資專上學院分家 院校收生差可被殺校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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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自資專上教育專責小組今日(27日)向政府提交最終報告,就本港自資專上教育發展提出13項建議。
當中專責小組建議開辦自資課程的院校,包括公帑資助大學的自資部門,均一律納入《專上學院條例》第320條所規管。不過根據賦權條例,資助大學現時開設的自資課程,均由大學內部自行管理。
專責小組主席張炳良稱,政府日後可彈性處理相關細節,包括由校方決定是否沿用大學名銜等,加上八大評審機制與學術評審局的準則相約,相信八大日後可沿用自行評審機制。

張炳良稱,收生人數並非唯一準則,建議政府應考慮院校其他方面的發展。(余俊亮攝)

現時並非所有開辦自資課程的院校均受《專上學院條例》規管,當中由資助院校提供的課程受賦權條例規管,由校方的管治架構如校董會等管治,開辦課程前無須獲政府批准,並可自行評審課程。專責小組認為現行的制度不利院校發展具特色的專精範疇,並令人懷疑自資院校質素不及資助大學,加上《專上學院條例》內容過時,認為應作調整。

專責小組建議,政府參考規管資助大學的法例條文,全面檢討及《專上學院條例》。另外,小組建議開辦自資課程的院校,包括資助大學內的自資部門,一律納入《專上學院條例》規管。意味自資部門將完全脫離大學本部,與所屬大學「分家」;專責小組認為,此舉有助自資課程的質素保證、管治等範疇保持一致。

專責小組建議開辦自資課程的院校,包括公帑資助大學的自資部門,均一律納入《專上學院條例》第320條所規管。(余俊亮攝)

收生遠低於目標可被取消註冊

不過,由於現時資助大學的自資課程均採用大學本部的自行評審機制,而非交由學術評審局處理。小組主席張炳良稱,考慮到資助大學與附屬自資部門的關係,建議政府彈性處理「分家」安排,包括由大學自行決定是否沿用自行審批程序、會否繼續使用大學名銜等。他又稱,現時大學內部的評審機制,與評審局的方向相約,加上由教育局檢視評審準則,相信資助大學的自資課程可沿用內部審批機制。

此外,報告建議部分營運上不符合註冊條件的院校,條例內應制定清晰政策,通過立法或行政安排訂明機制,規定經一段合理試辦期後,若院校的發展情況仍低於標準,則會被取消註冊。當中的考慮因素包括,教學水平、課程營辦等方面。報告中強調,若收生人數持續遠低於原定目標,則可視作取消註冊的因素,但不是唯一的考慮因素。

張炳良稱,收生人數並非唯一準則,建議政府應考慮院校其他方面的發展。他又稱,小組並無制定合理試辦期的長短,及合理收生人數的水平,認為應視乎個別課程而定。因檢討條例需時,加上涉及修例等程序,相信就算政府接納建議,亦須一定時間。

教協反對以收生人數決定停辦與否

港專學院、香港專業進修學校校長陳卓禧回應小組報告稱,基本上歡迎有關自資院校的定位、分工,以及對學生和院校支援措施。不過就相關的全面政策檢討,期盼政府與獨立自資院校商討,以避免進一步削弱獨立自資院校的能量,並希望於制定和落實細節、官員執行相關政策時,政策不會走樣。

教協認為,小組要求資助大學自資部門「分家」的政策改動連甚廣,政府應於推行前進行廣泛諮詢,特別是要附屬院校的學生及教職員。另外,對於停辦院校的措施,教協同意應該設立機制。不過,教協認為不應單以學生人數決定是否停辦學校,因應停辦學校是嚴重的懲處,故需要有公平的機制處理和給予機會讓學校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