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姑娘」何婉琪還前媳婦陳復生1120萬訟費 破產呈請獲撤銷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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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賭王何鴻燊胞妹「十姑娘」何婉琪,因捲入兒子麥舜銘與早前與前藝人陳薇光(原名陳復生)妻子的離婚訴訟,被法庭判令須付陳訟費,惟何婉琪一直未有支付。陳早前人稟高等法院向前家姑作破產呈請,案件今早在高院首次聆訊,代表陳的律師指,何婉琪昨天已支付1129萬元予陳,但未能及時通知破產管理處,故申請把案押後6月29日再訊,屆時會正式申請撤銷案件。
代表債務人陳復生的大律師林嘉仁解釋,陳向何追討的1129萬元,為麥陳二人因離婚案引發連串官司的訟費,包括已評定的訟費和利息,另何亦書面答應支付今次提訊的訟費。現何已付款,按既定程序,債務人須於七日內通知破產管理處欠債人已繳清款項,因陳昨天才收到欠款,未能及時通知破產管理處,故才申請再押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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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早前報道指,陳復生與何東舜銘離婚後,引發的贍養費官司,何婉琪亦捲入其中。高院2013年經過40多天閉門聆訊後,裁定何東舜銘需向陳復生支付1億2000萬元贍養費,並需每月支付一對子女教育及生活費65000元。審訊時何東舜銘其中一個抗辯理據,是指他名下財產,大部分是何婉琪所有。何婉琪曾為此申請加入訴訟。法庭要求她先公開財產資料,才可加入訴訟。何並無遵從有關判令,並且就上述決定提出上訴,遭上訴庭駁回她之餘,並下令她要在該上訴案中支付陳的訟費。
案件編號: HCB 298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