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明翰騙案】辯方指楊家誠未在意球會是否賺錢 開公司只為騙財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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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明翰環球控股有限公司會計經理,涉嫌冒公司時任主席楊家誠簽名開支票騙逾3.74千萬元案續審,楊家誠今(18日)接受辯方律師盤問,律師指被告是按楊的指示下開出支票,又指款項是用來給他人到馬會投注或買錶等,律師更指楊從不在意球會是否賺錢,他成立公司的目的只是用來欺騙投資者,並以可換債券獲利,楊否認說法。

楊家誠於2009年成為英超球會伯明翰的班主。(視覺中國)

楊盤問下認曾簽部份支票

因洗黑錢罪名被判入獄的楊家誠,案發時是伯明翰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他昨供稱從未簽署涉案的75張支票,但今接受代表被告高家威(36歲)的律師受盤問時,卻承認其中1至2張支票是由他簽署,辯方又向他展示一張200萬的空頭支票,楊承認支票由他簽署,但他忘記為何簽署這支票,強調雖然有簽署空頭支票,但非經常發生。

開支票用作楊的開支

辯方續指,楊一直挪用公司資金據為己用,並指楊指示被告開出支票,款項都是用在楊身上,楊指示被告兌現支票後,再交予楊所指示的人士,或者以支票去買手錶,楊不同意,並稱曾聽警方說被告用案中項目到澳門賭錢,但被告輸清光。

投注派彩令款項無法追蹤

辯方又指,楊曾指示被告用支票兌換到的金錢到馬會下注,因楊知道投注款項經派彩後,有80%最終可以回到楊的手中,而款項的去向亦不會被追蹤到,而楊在入獄前已無數次用過這種技倆,楊又向被告解釋,所有項目均是用作公司開支、復牌、及娛樂費用。

楊即回應指他從未在馬會投注,亦沒有投注戶口,又稱自己與被告接觸甚少,「一日講唔夠幾句話」,更沒有被告的電話號碼。楊又稱對賭波與賭馬均不熟悉。

從不在意球會是否賺錢

辯方又稱,楊根本不在意球會是否賺錢,或公司欲開展的項目是否有成果,因伯明翰設立的目的是欺騙投資者,通過發行可換債券獲利。楊解釋伯明翰本有很遠大的計劃,而最終相關項目是否能成事,非他一人的能力做到,又指他若要欺騙投資者何必借近2億元予伯明翰。

案件編號:HCCC7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