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涉立會內搶EO手機 明年3月25日開審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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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今年四月涉搶女EO電話,被控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普通襲擊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共三項罪。案件今(17日)在東區法院再訊,控方指將傳召14位證人,證物包括會面錄影紀錄及閉路電視片段,將於明年3月25日開審,預計審訊需時6至8日。期間他續准以8000元現金保釋候訊。

被告許智峯,36歲,被控於2018年4月24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內不誠實取用一部屬於香港政府的電話,並於同日襲擊女子梁諾施及阻礙公職人員,被控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普通襲擊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共三項罪。

獲十多人到庭支持

控方透露,由早前指傳召25名證人,縮減至14名證人,並會播放兩段錄影會面、立法會內的閉路電視片段及兩段共18分鐘的傳媒訪問。控方證人中,大部分是在場的行政主任,另有一位專家,將就電郵使用方面作供。辯方則指現階段不會傳召證人。

十多名民眾到庭支持許智峯,並在庭外高呼口號「濫用監察」、「特區政府可恥」、「不要立法會狗仔隊」及「許智峯無罪」等。許會峯在庭外表示,會以平常心面對審訊,不會影響地區及議員工作。今次事件不只是對他的審訊,而是對政府的審訊,揭露政府狗仔隊的惡行。

案件編號:ESCC254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