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喪渣馬10公里聆訊  律敦治醫生稱人手不足  死者轉送東區醫院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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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見習工程師3年前首次參加渣打香港馬拉松10公里賽,離終點數百米倒下,被送往醫院搶救,翌日不治。死因裁判法庭今(14日)續就其死因展開研訊,律敦治醫院深切治療部主管稱指,為應付渣打馬拉松中受傷的跑手,院方向東區醫院借用人工心肺機和醫生。惟死者接駁該儀器,因該院人手不足,需將死者轉往東區醫院。

向死者注射22針強心針  超出指引

死者吳卓諭於2015年1月25日,參加渣打香港馬拉松的10公里賽,臨近終點前倒下。

律敦治醫院護士陳德恩供稱,死者入院10分鐘後,醫生即決定使用人工心肺機,因開啓儀器需時,期間續為死者注射俗稱強心針的腎上腺素針。陳承認指引只要求注射10針,但她們當時盡量嘗試,因此向死者注射了22針。

死者的母親楊婉華、父親和胞姐吳穎瑜(由左至右)今到庭旁聽。(林樂兒攝)

死者血管收縮,需𠝹開大腿皮肉接駁人工心肺機

律敦治醫院深切治療部主管楊維德醫生稱,每年會有1至2名跑手心臟出事,而傳統的心肺復甦法未必有效,需使用人工心肺機。律敦治醫院只有一部留作「通波仔」手術,因此向東區醫院借了一部,並連同借用了該院的深切治療部主管。惟儀器啓動後需大量人手看管監測,律敦治醫院人員不足,故需將死者轉往東區醫院。

楊謂,接駁儀器快則需30至40分鐘,慢則要1小時。因死者心臟停頓,血管收縮,需找外科醫生𠝹開大腿皮肉以接駁儀器,過程花了50分鐘。他又指,除非做換心手術或傷者心臟自行恢愎跳動,否則人工心肺機沒多大作用。

研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CCDI-4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