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解放軍無須受港府批准參與公益事務 裝束按照軍隊指引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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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颱風山竹襲港,本港多處地方遭破壞。事後解放軍駐港部隊前往多個郊野公園清理塌樹,使用工具斬斷樹木,被質疑違法。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今日(28日)於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口頭質詢,要求當局交代解放軍清理塌樹有否違反《駐軍法》,並要求港府提供駐港部隊人員穿着制服於軍事設施及用地外執行義務工作的次數。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會上回覆稱,軍隊人員應邀參與公益活動,事前無須獲得港府批准,亦並無違反基本法;而軍人裝束按照軍隊指引。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會上回應稱,駐港解放軍於上月應團體邀請參與清理塌樹活動,並非應港府要求,加上事先有通知漁護署,故並無觸犯相關條例。他稱,軍隊人員參與公益活動前,無須取得特區政府的批准或邀請,而過去軍隊亦多次參與社區公益事務,如植樹、捐血及探訪長者等活動。他又稱,軍隊人員的裝束受軍隊內部指引所規限,於出席重要活動、或公益事務時均會穿著軍服,屬於防務事宜,亦是代表對軍人身分的尊重。
此外,陳志全於會上追問會否設立相關機制,讓市民或相關部門可獲悉解放軍人員穿著軍服外出活動,減低市民憂慮。李家超回覆稱,相信陳未必代表大眾市民的看法,因他看到有市民於軍人清理塌樹期間要求合照,甚至豎起姆指表示感謝。至於軍人的衣著受軍隊管理,稱自己非軍人,「你同我都無資格講。」
他強調政府應支持進行公益事務,認為反對進行活動屬「匪夷所思」。至於被問及如何界定公益活動,他回應稱,相信公益活動的定義屬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