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情緣】網戀騙局頻生 犯罪學家:年輕人易信網上關係難防範
繼一對家境貧窮的90後姊妹,被網上認識的男子騙去父母畢生積蓄後,又有一名18歲姓蘇的少女誤墮網戀陷阱,她以手機交友程式認識男網友,並迅速與對方成為網上情侶,男網友向她訛稱可助她投資,即使素未謀面,女事主亦願意向他匯款11萬元,至昨日男方相約女事主到九龍灣MegaBox約會,蘇女到場後,男方卻不知所終,始知受騙並報警求助,案件交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本港近日接連發生網上情緣騙案,情況令人關注。
姓冼的女子在內地社交平台認識一名自稱是設計師的男子,在短短數月間便發展成情侶關係,並與胞姊多次向男子匯款,至男子取得巨款並失去音訊後,兩女才知受騙,父母360萬的畢生積蓄化為烏有。
香港城市大學犯罪心理學家黎定基指,由於案件中男子與冼女拍拖,亦曾多次見面,難以定義是否騙案,「男女之間並非不認識,若存在感情關係,借錢可以是金錢糾紛,一個願打一個願捱,女事主自願借錢給該名男子,即使該名男子其後被捕,或會成為他的抗辯理由」。黎定基表示,現時年輕人相信網上關係,也容易投入遙距感情,故網上騙案難以防範,只能以教育年輕人交友時必須謹慎,「路遙知馬力,要對那個人的背景很清楚、很信任,才可考慮發展下去」。
律師:證實曾「講大話」是入罪關鍵
執業律師鄧達明指,網上情緣騙案多控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重點是騙徒是否有「作故仔」欺騙事主以獲得巨款,「騙徒通常會吹噓自己擅於投資,或家中很有錢,又或訛稱家人病重,搏取事主同情」。若警方證實騙徒曾說謊,誘騙事主提交大筆款項,或可成為入罪關鍵。鄧達明呼籲大眾在網上交友時要小心,不要輕信陌生人。
警方表示,6月14日凌晨接獲落馬洲新潭路上竹園一名姓冼的18歲男子報案,指其二姊在網上社交平台認識一名男子,其後發展成情侶關係,男子表示可協助二姊投資,二姊及大姊遂先後按指示支付共約360萬元,二姊其後未能聯絡該名男子,懷疑受騙,警方將案件列作詐騙,交邊界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過往「網戀」被騙金額逾千萬元
2014年,一名42歲女子,於交友網認識一名自稱為獸醫的男網友,對方聲稱有一批切口疫苗被德國海關扣留,須以錢贖回,並向女事主借錢。女事主先後四次共匯款495萬元到外國銀行戶口,男網友後來失去蹤影。
2014年,一名女專業人士在網上結識一名聲稱在東南亞工作的外籍男子,在相識10個月內,該男子多次以工作遇困難、意外受傷等理由,向女事主要求匯款,事主分別32次匯款,被騙900萬元。
2010年,一名女子在社交網站認識一名英籍男子,對方更在兩個月後向她求婚,並指為來港定居發展,委託貨運公司送一個載有150萬美元的包裹,但須由女事主先付3萬多元關稅。女事主起疑心,隨即向貨運公司求證,始揭發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