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間醫療中心施高風險程序須領牌 陳肇始:設兩層投訴機制
撰文:陳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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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前日(15日)通過《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草案》,將於本月30日刊憲,新條例下私營醫療機構持牌人須為機構運作負全責,醫院、日間醫療中心、診所及衞生服務機構,4類機構日後須申領牌照方可經營,政府將於2019年為私家醫院註冊。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早(17日)表示,一般美容程序不屬此條例規管,但日後在日間醫療中心或診所進行高風險程序,即使當中有美容成份亦會受到規管。衞生署將成立專責辦公室處理新的註冊制度。
因應立法會通過《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草案》,陳肇始指,衞生署會成立專責辦公室跟進。而新的註冊及發牌制度會分階段進行,2019年先就私家醫院註冊,其後分別是日間醫療中心和診所。她又指新規管下會設有兩層投訴機制,醫院和診所會先自行處理投訴,若再有其他問題,衞生署專責辦公室會協助跟進。
另外,下周中期天氣轉涼,陳肇始稱流感疫苗接種情況不錯,至今已接種45萬多劑疫苗,而到私家醫生注射流感疫苗的數目,亦較去年同期上升超過六成,顯示市民的預防意識有所提高,陳肇始形容是好事,並指政府已多訂疫苗,會繼續監察本港整體疫苗數量是否足以應付流感季節。另外,她指醫管局聯網各出其謀鼓勵醫護人員接種,認為成績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