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豪坊電梯意外】工程師否認票控受審  控方指檢查22分鐘不足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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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豪坊扶手電梯去年3月發生高速溜後事故,釀成人疊人意外,18人受傷,其中3人送院。涉案承辦商的註冊自動梯工程師,被票控沒有確保自動梯被徹底檢驗等兩罪。他承認其中一罪的部份內容,即未有檢查部份機件,但否認另一罪,案件今(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控方案情指,被告為涉事電梯簽發安全證書,惟專家認為被告只花22分鐘檢查,不足以徹底檢驗此種長梯。

被告馬兆麟,66歲,被票控兩罪,分別為沒有確保自動梯被徹底檢驗,及沒有確保自動梯的相聯設備或機械被徹底檢驗。

被告今早答辯時否認兩項控罪,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向裁判官補充,被告承認未有檢查第二條控罪中的5項機件,包括上裙板掣、上梳齒板掣、上扶手帶入口掣、超速感應器和非操縱運行方向逆轉感應器。惟被告否認沒檢查該罪中所涉的驅動鏈斷裂裝置。

被告馬兆麟今在九龍城法院受審。(林樂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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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被告未能檢查主驅動鏈有否損裂

控方開案陳詞指,朗豪坊商場內共47條電梯由註冊電梯承辦商奧的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負責定期保養,被告受聘於奧的斯公司,每半年檢查涉事電梯一次。去年3月25日,該電梯運送約120人由4樓上8樓期間,突停止並朝反方向運行。事發後,機電署實地調查,發現主驅動鏈斷裂,而監察有無斷裂的裝置未有啓動制停功能。

被告在案發前兩個月,曾檢查涉事電梯。從閉路電視可見,被告與兩人站於上機房,最多只能看到四分之一的主驅動鏈,三人未能檢查整條4米長的主驅動鏈及其零件有否損裂。他們沒清潔主驅動鏈、檢查其鬆緊度,或量度其延伸長度,以確定伸長率無異樣。控方續說,他們亦未鬆開主驅動鏈,以檢查斷裂裝置的機械操作。惟被告同日簽署安全及檢驗報告,並為該梯簽發安全證書。

機電署工程師湯翰明供稱,若電梯的斷裂裝置正常啓動,會引發附加制動器停止電梯運作。(林樂兒攝)

專家指應近距離查看及清潔機件 

控方又引述機電署及獨立專家的意見,指應該近距離查看及清潔機件,認為被告檢查歷時約22分鐘,不足以徹底檢查電梯。胡志文教授發現主驅動鏈的連接片因金屬疲勞斷裂,並指如連接片損壞,若干時間後便會顯露出來,清潔主驅動鏈的表面後更是肉眼可見。

機電署工程師湯翰明出庭作供,稱涉事電梯斜面長度為42米,高度為21米。他指初步檢驗後,認為問題出於主驅動鏈及驅動鏈斷裂裝置。他解釋,如斷裂裝置正常啓動,會引發附加制動器停止電梯運作。

專家證人林超雄。(林樂兒攝)

專家指涉案電梯的連接片現金屬疲勞裂痕

案件下午續審,控方傳召專家證人林超雄博士,他在案發翌日到現場作初步檢查,見到斷裂的驅動鏈,及一些完全脫離的連接片,而大部分脫離的連接片出現一環環的金屬疲勞裂痕。裁判官問何為金屬疲勞,林博士解釋物料經長時間震動拉伸,承受大大小小的張力,會出現裂紋。他謂,製造紋理的力比起物料可𠄘受的最大力度輕,故不會直接弄斷物料,但裂紋最終會導致物開斷開。他以萬字夾為例,指難以用力直接將之折斷,但重覆屈曲,萬字夾便會因金屬疲勞斷開。他續說,裂紋經一大段時間慢慢形成,物料折斷前裂紋已出現多時。

案件編號:KCS31375,7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