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司機今被落案起訴 Uber:會提供支援

撰文:潘安奇 黎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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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29日,UBer開放門市讓新司機登記加入。
七名司機今日正式被警方落案起訴,並於一月二十二日提堂。(資料圖片)

警方今日落案控告七名Uber司機,全部被控以一項「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一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在道路上使用車輪」罪名,案件將於一月二十二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警方指,經進一步調查,其中四名被捕職員現階段已獲無條件釋放,此案件仍在調查中。

 

去年8月11日,警方採取代號「破繭」行動,在5處地點「放蛇」召喚5輛Uber車,並以信用卡支付70至170元車資後,再表露身份。兩天後,兩名警員再以同樣方式分別召喚兩部平治汽車,並拘捕兩名司機。另一方面,警方亦到長沙灣Uber辦公室及上環UBer總辦事處搜證,拘捕多名職員。

 

范國威認為政府應修例,引入Uber。(資料圖片)

范國威:當局應積極修例

新民主同盟范國威議員表示,現時的士業界存在各種問題,包括司機拒載、發牌制度扭曲等,為Uber製造生存空間。

 

范國威續指,不少國家都順應民意,修例支持Uber,港府則未有跟隨大趨勢,而近10年港府已未有增發的士牌,但市民對的士服務的需求上升,希望當局能積極考慮修例,引入新競爭者。

大律師:Uber或涉教唆

Uber發言人李文駿表示,Uber司機夥伴是他們業務重要的一環,讓香港市民透過手機應用程式,便能享有安全、可靠及優良的交通服務。公司百分百支持與他們合作的司機,並會為他們提供相關支援。

 

大律師潘英賢表示,不經司機手收錢,不代表沒有收費,透過信用卡付費,也是一種取酬行為,「除非司機是免費」,至於Uber公司,也或會涉及協助或教唆的罪名,但要視乎證據是否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