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強積金對沖】商會預計25年累積成本高達8,800億 倡設基金池

撰文:文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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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提出取消強積金對沖「終極方案」,惹來勞福局局長羅致光與商界連日來隔空開火。由多個中小企商會組成的香港各界商會聯席會議,今日(31日)開記者會反駁局方說法指,預計累算25年,僱主額外合共負擔高達8,800億元,批評局方計法過於保守,又倡設基金池以支付日後撤銷對沖後的開支。

沈運龍(右三)批評,政府估計撤銷成本過於保守、草率。(文雪萍攝)

預計撤銷對沖累積負擔高達8,800億元

由150個中小企商會組成的香港各界商會聯席會議今天(31日)表示,以2017年僱主替僱員合共供款336億元乘25年來計算,保守估計負擔合計為8,400億元。而按每年平均加薪3%,以25年累積計算,即僱員合共供款8,400億元乘以2.094倍,合算17,589.6億元。

香港中小型企榮譽業聯合會永遠主席、香港金邊實業董事總經理劉達邦表示,預計有半數員工在25年間會自願離職,可取得長期服務金或遺散費,因此以一半僱員工資來計算整體成本,即17,589.60億元除以2,換算後估計商界就撤銷強積金對沖累積負擔為8,749.8億元。

鍾國斌(右一)建議以沒年期限制的基金池形式去支付撤銷對沖開支。(文雪萍攝)

倡設立基金池商界每年集資1%

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鍾國斌指,建議以沒年期限制的基金池形式去支付相關開支。他續說,按2017年全港工資總和6,000億元作基礎,每年商界整體集資1%,即每年有60億元在基金池以投資方式滾存:「每年對沖開支都喺40億,政府唔洗畀錢,商界都可以照顧自己!」

他解釋,為解決基金池衍生的道德風險,建議限制僱主只可於基池金領取長服金或遺散費成本八成,餘下的兩成則由僱員自行支付,並規定僱主不能於一年內重新聘請被解僱的員工,防止僱主以「假解僱」等手法從基金池獲利。但他坦言,預計大企業領取基金池供款去支付長服金或遺散費的比例,會較中小微企少。

香港各界商會聯席會議秘書長沈運龍批評,政府估計撤銷成本過於保守、草率,將會與勞顧會資方會面,說服對方支付基金池方案。

鄧家彪:勿將打工仔變磨心

勞顧會僱員代表鄧家彪認為,商界對撤銷強積金對沖未有共識難以說服公眾,又指政府已承諾於實施五年後作檢討,「或者日後檢討會有佢哋滿意嘅融合方案,點解唔去做咗先呢?」他續指,商界勿以打工仔福祉作為磨心,坦言撤銷對沖不容再延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