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警署羈留室上吊案  警員對巡查理解有異 官:究竟警校點教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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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在羈留室疑以電腦網絡線(LAN線)上吊身亡,其死因研訊今(31日)續。有高級督察供稱,警方事發後成立委員會,並改善了羈留倉的設施,包括新增電子羈留室巡查及警示系統,以提醒警員每25分鐘巡查一次,警員巡查後需要以委任證拍卡作紀錄。而死因裁判官指各警員對巡查羈留室的理解都有異,查問「究竟警校點教?」高級督察則指,警校著重實況練習。

警察總部支援部支援科高級督察麥寶怡供稱,警方在事發後改善了羈留倉的設施,(李慧娜攝)

涉案疑犯林永春(終年48歲)於去年5月11日,在秀茂坪警署羈留室上吊身亡。法醫潘偉明今在庭上確認,林永春因吊頸亡,另在其血液及尿液中發現每毫升有0.88微克冰毒,份量低於致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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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警員需拍卡 部份警署試行

警察總部支援部支援科高級督察麥寶怡指,警方在去年6月成立了羈押管理委員會,改善了羈留倉的設施,包括增設電子羈留室巡查及警示系統。麥解釋,警方在報案室增設獨立電腦,紀錄警員巡查情況。此外,每個羈留倉外現增設讀卡器,警員需要每25分鐘巡查後,以自己的委任證拍卡,證明已進行巡查。

麥又指,若在25分鐘巡查時限前1分鐘,仍未有警員巡查,系統會發「咇咇咇」的提示音。若過了25分鐘仍未有警員巡查,則會觸動一個更強的響鬧裝置,整個報案室會聽到有關提示音,系統另設提示音提醒值日官每小時進行巡查,提示音會響鬧直至有警員巡查才會停止。而有關系統已在灣仔警署及秀茂坪警署試行,系統出現問題時,才會以流水簿暫時記錄。

另外,麥稱油麻地警署的臨時及正式羈留倉亦改以強化玻璃纖維作為閘門,以防止門框出現隙縫,成為懸掛點,亦將逐漸推展至本港其他警署使用。

提醒分區指揮官 適時檢查流水簿

至於有關羈留搜查,麥指考慮到疑犯的尊嚴問題,在進入警署時進行的羈押搜查後,及後進行搜查與否其實按情況而定,而非硬性規定。被問到在事發後至羈押管理委員會成立期間,如何改善流水簿被警員濫用情況,麥稱已向分區指揮官發便條,提醒他們要適時檢查流水簿。

死因裁判官質疑每位警員對於巡查羈留室的理解各有不同,「究竟警校點教」,麥解釋警校著重實況練習,而非單文字理解。

秀茂坪警署事件後規定 警需坐在臨時羈留倉外看守

研訊下午續,秀茂坪分區助理指揮官鄭梓人指,事發後秀茂坪警署的正式羈留倉鐵欄的隙縫已用膠水封上,而該警署亦加設了電子羈留室巡查及警示系統。該系統現已運作大半個月,除了啟用初期發生有警員拍卡巡查但沒紀錄的事件,現時運作順暢、穩定,亦有管理人員會對紀錄進行檢查。

就臨時羈留倉的改善,鄭指事後已規定值日官必須安排一名警員,坐在臨時羈留倉外一直看守疑犯,若該警員要進行其他工作,必須有人頂替其崗位。雖然曾考慮將臨時羈留倉外的電腦移離,但受警署空間所限,只能加裝膠板、將電腦保持距離羈留倉約1米等。

案件編號:CCDI408/2017

秀茂坪分區助理指揮官鄭梓人。(李慧娜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