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被警員箍頸後癱瘓亡 家屬律師要求裁定死者「非法被殺」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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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的士司機與警員爭執,被抬上警車時曾遭箍頸,之後司機出現頸椎移位及全身癱瘓,留院一個月後不治,各代表律師於今(19日)在死因庭結案陳詞。代表死者家屬的資深大律師蘇朗年指警方調查不合理,描述不真實,而頸椎移位導致四肢癱瘓,與死者陳輝旺死亡有直接關係,要求裁定司機「非法被殺」。

代表死者陳輝旺家屬的資深大律師蘇朗年,陳辭直指警員證供不可信。(馮家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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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在未被警誡下被捕

代表死者家屬的資深大律師蘇朗年結案陳詞時表示,作供警員供詞誇張、不合理、甚至「作故仔」。蘇指死者陳輝旺(下稱:陳)拘捕後未被警誡,從細微位可見警員對陳態度惡劣,而有警員在現場走來走去,蘇質疑為何不即時召救護車,陳坐在警車內30分鐘後,救護車才到達。

片段未見陳踢腳

他續指有證人說陳當時踢腳,擔心他踢到其同事,但從閉路片段中未能看陳踢腳,加上當時陳面部朝下、雙手被反扣,質疑如何能踢到警員,認為警員不理會、漠視陳,指「警員描述唔真實」。

質疑警稱保護槍械說法

蘇又指,作供警長表示當時因保護槍械而拍了陳臀部一下,是本能反應。但蘇質疑當時陳雙手被反扣、身體放軟,而且反射反應不可能會先退後一步才拍打陳,認為證人證供不可靠,將事實扭曲。

家屬要求裁「非法被殺」

而陳一邊脊椎完全移位,一邊半移位,蘇認為警員做出危險行為才令陳脊椎移位,引致四肢癱瘓及最後死於支氣管肺炎,指當時危險動作跟陳死因有直接關係,盼陪審團考慮裁定陳死於「非法被殺」,為死者討回公道。

警不認同陳被翻身令傷勢加劇

代表警務處及消防處的律師則表示,今次事件難以將矛頭指向某名人士,又不同意警方延遲通知死者家人。他指事發當晚凌晨,亦根據陳意願通知的士行,他有私隱權,他要找誰是他的權利。又指陳上到救護車昏迷及需要氧氣,但律師指很多證人可以證明陳清醒,測試感應正常。

他重申警方有給予適當指引及訓練,而警員會按照現場情況自行調節,但當中判斷可能有偏失。他又不認同陳被翻身是加劇傷勢,指當中沒有醫學證明。

死者陳輝旺,65歲,於2012年11月11日被警拘捕,同晚被送入院,惟兩日後情況急轉直下,之後出現四肢癱瘓情況,並於同年12月12日死亡。

案件編號:CCDI-47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