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署:在囚人士不會在周日工作 廚房例外 需要輪休
對於有更生人士投訴在囚時的工作安排、通訊、投訴機制及署方處理非法活動等的情況,懲教署今日(18日)發表聲明,在囚人士不會在星期日及重要節日工作,不過懲教院所內的膳食由被指派於廚房工作的在囚人士負責烹調,由於廚房必須全年運作,因此安排在囚人士每周輪休。
懲教署表示,根據法例規定,除確實必須的工作外,在囚人士不會在星期日及重要節日工作。不過廚房必須全年運作,以維持在囚人士膳食供應,在廚房內工作的在囚人士每周休息安排為輪休制,分批在周內休息。
在通訊方面,署方表示,在囚人士可按法例的規定收發信件,當中包括立法會議員、廉政專員及其他執法機構,而所有信件均會妥善記錄;在囚人士亦可透過家屬探訪、律師探訪或到訪的巡獄太平紳士,要求與議員或其他執法機構會面。發言人指過往有不少例子,有關方面在接獲通知後與在囚人士會面,跟進個案。
署方表示,如在囚人士就一些性質輕微及涉及簡單的日常院所運作的問題作出申訴,投訴調查組會根據現行機制將個案轉交有關院所作內部調查,讓事件能即時作出處理,院所管方會向投訴人詳細解釋情況及通知在囚人士跟進結果。如有關個案最終未能解決或如投訴人不滿安排或結果,投訴調查組會就事件作出全面調查,結果會呈交懲教署投訴委員會審核,並就調查結果作出決定。投訴人如對調查結果感到不滿,可以向懲教署投訴上訴委員會申請上訴。
懲教署投訴上訴委員會現時由18名熟悉懲教運作的太平紳士和宗教人士組成。
大型搜查行動遏止非法活動
發言人稱,為協助在囚人士在一個安全和有秩序的羈押環境下更生,懲教署不會容忍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動,例如賭博或擅自處理膳食食材等違紀行為,並會採取一切可行的措施,包括大型搜查行動,以遏止非法活動。
署方強調一向十分重視懲教人員的品德、誠信及操守,不時發出個人行為、道德及紀律指引,以作規範,若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署方定必依法處理。署方建議如個別在囚人士或曾經服刑人士,就其服刑期間的待遇有所不滿,可從不同途徑作出申訴,當中包括懲教署投訴調查組、申訴專員公署或其他執法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