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商涉姦律師女友案 事主稱遭扯頭髮拉出房 欲說話遭下體塞口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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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商人疑律師女友出軌,涉嫌襲擊及強姦女律師案續審,女事主今(15日)繼續作供,她指案發前與被告關係已轉差,亦常吵架,後來她認識了一名同業並想商談合作,被告即醋意大發,有次更直闖她家,穿著鞋踩她的床,事主直言「接受唔到」,惟被告扯她頭髮把她拉出房,早上又令她跪在地,並趁她想說「唔好」時,把下體塞入她口迫她口交,至她幾乎作嘔才停。在屏風後作供的女事主憶述至此,也不禁發出疑似作嘔的聲音。

被告陳偉強否強姦細他25載的律師女朋友。(李慧娜攝)

事主稱不情願借錢給被告

現時33歲的事主X供稱,被告陳偉強(58歲)曾多次向她借錢,2015年6月表示要往歐洲出席其中一名女兒的畢業禮,但簽證需查財政狀況,遂向X借款30萬元,X稱她不情願地把錢存入被告戶口,因她亦「無乜錢」,又形容其律師樓生意如:「揼石仔,一板一眼咁做」,惟被告指X「開口埋口講錢」,二人關係變差。被告為緩和二人關係,曾帶她去滑水。

存放被告戶口的錢少了5萬

同年9月,X與被告前往內地,但過關時被拒,二人再起爭執,加上被追債的情況不斷,X出現抑鬱情況,想結束律師行生意,惟不忍同事失去工作,終打消念頭,遂想取回存放在被告戶口的30萬元,惟她發現款項只餘下25萬。

同年年尾,X發現被告參與慈善活動,曾一度以為被告洗心革面,惟後來又對他起疑,關係繼續轉差,至2016年4月參與法律專業交流團認識了同行的蕭姓男子,回港後便開始與蕭磋談合作。

接受不到被告著鞋踩上床

案發前一天,即2016年4月29日,X向被告提出分手,他認為被告同意,同晚她在家與蕭談公事,蕭離開後,被告突然出現並責罵她有第三者,又穿著鞋在床上及單位走廊來回走動,X對於被告穿著鞋踩上床表示「接受唔到」。

被扯頭髮拉出房

X憶述,被告隨後突然不讓她離開睡房,繼而又扯著X的頭髮拉她出房,期間X的大腿及頭部撞到房門及房門外的牆,當時X感昏眩及受驚,她又形容「個頭好痛,好似要裂開,成個人震哂。」隨後亦不清楚她如何回睡房睡覺。

睡醒突被迫口交

翌日早上醒來,X欲離開單位,被告又突然抓著她,一手扯著她的手臂,一手按著她的後腦,令她跪在地上,被告並脫下褲子說:「你幫我含,我就原諒你。」被告繼而乘X張口說「唔好」時,將下體塞入她口中,至她作嘔及感反胃時才停手。

遭恐嚇不會有好下場

X在庭上談及此時,不停哭泣及發出疑似作嘔的聲音。事後,被告向她表示有黑社會朋友已得知蕭的住處,又指:「你係我老婆,我就會保護你,你同呢條友一齊無好下場」,亦多次恐嚇她,令她不敢向被告再提分手。

被告陳偉強(58歲)被控普通襲擊、非禮及強姦其3罪。他被指於2016年4月30在粉嶺襲擊及非禮現年33歲的女事主X,再於同年6月29日在大埔強姦X。

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HCCC3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