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輔警涉襲擊12歲女童 事主稱跑步碰撞被推 更被嚇會投訴教育局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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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女輔警在運動場跑步時,疑與同場的12歲女童碰撞。女輔警涉先推女童的肩膀,再抓傷對方的鎖骨位置至流血。女輔警因而被捕,並被控以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她否認控罪,今在西九龍法院受審。女童作供時指,女輔警施襲後,反指遭女童撞倒,多番問她就讀那一間學校,聲言到教育局投訴。
報稱任職空中服務員的被告盧婉茵(39歳),被控於今年1月28日在葵涌運動場內,襲擊一名姓張女童導致她受傷。
女童稱曾講唔該借借
涉案女童透過視像系統作供時稱,她是校內籃球隊成員。案發當日是星期日,她早上11時許在教練帶領下,和其他隊員在涉案運動場跑步。女童加速時,在被告身處的第一線和一名男子身處的第二線之間穿過,她有示意:「唔該借借。」被告此時轉身,推女童的右肩。女童失平衡而後退兩步。被告繼而指責女童說:「靚妹,你唔好再過黎,你啱啱在我地身邊穿過,咁無禮貌架!」
指被告並走向教練投訴
被告再用手摑女童的右臉,再抓其右鎖骨位置至流血。女童感到刺痛,並把事件告知教練。惟被告未罷休,先向女童稱:「你唔好走呀,你邊間學校?」又質問女童的教練說:「你啲學生啱啱撞到我,你邊間學校,我要去教育局投訴!」而事件最終報警。
被告稱被誣告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盤問時指,女童和隊員曾遭被告指罵,女童因而心生不滿。被告並指是女童撞到她,女童卻虛構另一版本誣陷被告。
被告又質疑,女童的傷勢是案發日前打籃球引致。女童否認說法。
案件編號:WKCC246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