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黎基雄否認被抄襲

撰文:楊曼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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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物流及航運系四位教授包括:黎基雄(左一)、倫婉霞(左二)、黃詠恩(右二)、鄭大昭(右一)同屬一個團隊,今次亦全部捲入抄襲風波。(航運系刊物圖片)

理大航運系副系主任倫婉霞涉抄襲同事黎基雄,黎基雄看過論文比對後,向記者堅稱「字眼相同」但不構成抄襲。不過,如理大和中大對學生學術誠實的要求中亦有明確規定,在未有註明資料來源的情況下,使用他人的詞句亦可構成抄襲。

黎基雄認為判斷是否抄襲需要看作者的數據、目標,而非字眼。他指對方論文研究對象是電子商務(Electronic Commerce),而自己論文研究對象是質量(Quality),如果對方使用的數據與自己不同,即使大段文字相同且無標註來源,亦不算抄襲。記者詢問如果這篇論文是學生所作,是否也不算抄襲,黎基雄則表示不評論。

黎基雄隨後更以學術論文與新聞報道相比,指傳媒也經常用「一帶一路」、「絲綢之路」的字眼,認為抄別人論文的段落,尤其是常識的、非原創的內容,不一定是抄襲。

多間大學訂明抄襲政策

然而記者翻查科廷大學網站學術誠信規定,發現抄襲的方式包括:「在沒有恰當註明來源的情況下,複製/使用他人作品中的字詞,句子或段落」(Copying/using words, sentences or paragraphs which are the work of other persons without due acknowledgement.)。理大學生手冊對學術誠實的要求中亦有明確規定,「在未有恰當註明資料來源的情況下,使用他人的想法、字詞或其他形式成果即屬抄襲」(Using other people’s ideas, words, or other forms of works in one’s own work without proper citation and/or acknowledgement of the source.)。中文大學網頁列明,「抄襲是抄錄他人著作(特別是書寫作品)作為自己的著作的行為。」

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認為,即使研究主題不同,但論文的句式、段落、框架相似,不註明來源亦是不妥當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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